昨日记者了解到,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各地各部门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内生动力,日前,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命名第四批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标兵)的决定》,我市共有6家单位获表彰。
据了解,为深化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2022年12月,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第四批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标兵)创建相关工作的通知》,修订创建指标,在全省开展第四批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标兵)创建示范活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择优推荐、综合评估、组织公示,对第四批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标兵)予以命名。
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察支队、民权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夏邑县税务局、永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永城市水利局被命名为第四批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
夏邑县财政局被评为第四批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
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希望,获得命名的单位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新阶段服务型行政执法的新任务、新要求,持续总结提升;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聚焦人民群众新需求,及时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全面将服务理念有效融入日常管理和行政执法全过程、各方面,实现管理、执法和服务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