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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法院

调解给力 19人拿到了拖欠工资

记者 王冰 通讯员 裴硕    来源:商丘网-京九晚报

  民生无小事,解决务工人员的“薪”愁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及社会和谐稳定。近日,永城市人民法院马桥法庭成功调解3起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涉及19名务工人员的工资,双方当事人就劳务工资达成调解协议,履行了全部款项,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16年,原告梁某班组8人、朱某某班组4人、王某某班组7人受雇于被告尹某、梁某某,从事钢架施工。施工完成后,二被告一直未支付劳务费。2019年,原告梁某等人申请劳动仲裁,经劳动部门协商,双方对劳务费进行结算确认,被告支付部分款项后,对剩余3.4万元未付部分,为原告出具欠条。后因二被告未按约定履行全部义务,原告向永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苏洋高度重视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系列案,仔细梳理案情,考虑到这3起案件涉及民工人数较多,且案件事实清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立即联系原、被告,组织这三起案件的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苏洋认真听取当事人对事发经过的详细叙述,有理有据地进行劝说和引导。经过法官积极沟通协调和耐心释法说理,原告梁某等人与二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尹某当即履行了3万元。截止到11月8日,二被告已将剩余4000元全部履行完毕,原告梁某等人的工资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

  永城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快立、快审、快调、快结,确保劳动报酬案件案结事了,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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