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园区的刘先生11月23日向《鲁超帮办》求助:“我自2022年1月开始享受市直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待遇,去年年底在定点医院盖过2023年的年审章了,不知道今年年底是否要进行年审。”
记者报告:家住梁园区的刘先生,因为想了解慢性病门诊待遇是否需要年审而向《鲁超帮办》求助。他说,自己从2022年1月开始享受市直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待遇,去年年底在定点医院盖过2023年的年审章了,不知道今年年底是否要进行年审。
“我患有慢性病,为了方便报销医药费,便按照规定申请了门诊慢性病待遇,通过审核后,自2022年1月开始享受市直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待遇。去年年底,我去定点医院的时候,工作人员给盖了一个2023年的年审章。”刘先生表示,眼看着又要到年底了,希望了解市直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待遇是否每年都需要进行年审,“如果需要年审的话,应该如何办理?”
接到刘先生的求助后,记者采访了市医保局职工待遇保障科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市直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待遇每年年底都要进行年审,这是为了确保患者的病情符合慢性病的诊断标准,并确保其继续享受该项待遇,“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年度审验很简单,在定点医院进行即可。具体需要的材料和流程,可以咨询定点医院医保办工作人员”。
“市直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待遇如照常拿药但未及时进行年审,患者则需要提交材料,按照流程进行复审。”该工作人员表示,门诊慢性病待遇年审工作是为了保障患者权益,确保能及时享受到应有的医疗保障。希望广大患者能积极配合,及时前往定点医院进行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