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季 哲)9月27日,商丘市质监局向全市肥料生产企业宣传贯彻有关产品质量法律、法规。
与会的商丘市高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商丘市沃力农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河南中肥肥业有限公司、商丘市黑大壮肥业有限公司、商丘市第一化肥厂、商丘市润发肥业有限公司等29家肥料生产企业共同签名,向社会对产品质量作出郑重承诺。
肥料生产加工企业是肥料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为确保农业用肥质量安全,保证持续、稳定生产合格产品,切实服务“三农”,我们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履行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保证企业法人和管理人员了解与肥料产品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拥有与肥料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产品化验员和质量管理人员,切实保障肥料生产加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生产。
三、保证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转,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溯源和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从原材料购进、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实施有效的全过程质量管理,认真做好各种记录和台账。
四、保证按照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绝不生产、加工伪劣肥料。产品标志标注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不用模糊的、夸大的宣传误导农民,确保计量准确。
五、保证具备持续生产合格产品的环境条件、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相关辅助设备,持续、稳定生产合格肥料产品。
六、保证生产肥料所使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不添加与生产肥料无关的任何非原料物质。
七、保证出厂成品批批检验合格。售出的肥料发生投诉时,积极主动进行处理,对确属质量问题的肥料主动召回,并按规定赔偿损失。
八、按时提交年度报告。对委托加工事项,先备案后生产。经常开展质量安全自查活动,认真接受质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