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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09年1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保护电力设施 服务经济发展
——记夏邑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姬鹏
    来源:商丘报业网—京九晚报
  姬鹏

  姬鹏,汉族,现年35岁,中共党员,三级警督,现任夏邑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近3年来,他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犯罪中作出了贡献。

  2006年以来,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姬鹏带领该局治安部门深入开展了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犯罪专项行动,在工作中坚持严厉打击、严密防范、严格管理的工作思路,有效遏制了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犯罪高发态势。特别是2007年、2008年,夏邑县公安局连续两年开展了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作为专项行动的负责人,姬鹏深入到全县20多个乡镇对破坏盗窃电力设施案件发案地进行走访排查,对作案的时间、手段进行筛查,对案件进行逐一走访。

  在掌握大量材料的基础上,姬鹏采取十项工作措施,通过严密防范,压缩犯罪分子作案时空,最大限度减少破坏盗窃电力设施案件的发生。一是与县供电公司结合,大力宣传有关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营造声势,震慑犯罪,教育群众;二是由治安大队牵头,组织协调各派出所和电力等部门在易发案地区和重点时间段开展巡逻防控;三是将电力系统现有的报警装置与公安机关指挥中心相连接,加强快速反应,力争能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抓获犯罪分子;四是治安大队与县供电公司共同绘制25块全县电力设施、线路布防图,分发到各派出所张贴在值班室,一旦发生案件,派出所能在第一时间赶到案发地点,快速布控;五是在全县易发案地区和重点路段设置卡点,有效截获犯罪分子;六是对全县所有废旧金属收购站点进行清理整顿,从中发现犯罪线索,破获一批案件,堵塞犯罪分子销赃渠道;七是会同电力部门研究举报奖励办法,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的积极性;八是切实加强对电力设施周边及沿线的出租房、闲置房和外来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流窜犯罪活动;九是摸排涉嫌此类违法犯罪的高危人群,建立“黑名单”,治安大队每10天会同县供电公司保卫部门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密切注视列入“黑名单”人员的动向,确保精确打击;十是由治安大队向县供电公司派出两名民警,齐抓共管,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工作中,姬鹏带领全县治安部门紧紧结合“两抢一盗”专项行动,开展严厉打击、严密防范两条战线,分别破获了2006年5月11日刘某盗窃变压器案、2006年6月23日张某盗窃变压器案、2007年8月9日姜某盗窃电力设施案、2008年5月15日王某系列盗窃电力设施案。2008年,全县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犯罪明显下降,与2007年相比下降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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