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商丘·社会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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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09年4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电动车何时才能走“正道”?
●违法行驶普遍 ●交通事故高发 ●管理遭遇尴尬 ●交警治理出新
晚报记者 张 坤    来源:商丘新闻网—京九晚报

 

  为图方便,不少人驾驶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造成了不少交通事故。然而,一起起交通事故并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电动车违法行驶的现象仍很常见。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的电动车到底有多少?治理电动车违法行驶到底该何去何从?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电动车违法行驶很常见

  昨天上午11时,记者来到凯旋路文化大市场附近,看到一名中年男子正驾驶一辆黑色电动车在凯旋路机动车道上自北向南行驶。随后,两名女士也并排骑着电动车驶上机动车道。

  两轮电动车、三轮电动车……据记者统计,在两分钟的时间里,共有12辆电动车在此路段违法行驶在机动车道上。

  随后,记者在八一路、神火大道、文化路等路段发现,电动车违法行驶的现象非常之多。几位受访市民称,他们驾驶电动车时也经常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只要注意点,不会出什么事。”一位市民说。

  电动车交通事故高发

  “毫不夸张地说,我们每天在接到的几十起交通事故报警中,每10起中至少有4起是因为电动车违法在机动车道上行驶造成的。”市交警事故处理大队民警孙红雷对记者说。

  据孙红雷介绍,由于一些市民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淡薄,这么多的交通事故并没有引起他们的重视。虽然交警部门加大了管理力度,但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的现象仍很常见。

  治理违法行驶遇尴尬

  据了解,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只能处以批评教育或5元—10元的罚款,而且不能扣留车辆,只能滞留车辆,车主交上罚款后必须放行。

  “很多市民被交警拦住后根本不在乎,交上罚款就走。另外,电动车没有牌照,电子眼取证设备也不能发挥作用,有些市民骑着电动车专门绕着交警走,所以现在电动车违法行驶的现象比比皆是。”市交警部门的同志说。

  交警部门探索治理新模式

  据市交警一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李齐军介绍,交警部门印发了不少宣传资料,在街头宣传电动车违法行驶的害处。“重要的是,我们对违法电动车车主改变了以前的处罚模式,现在以批评教育为主,但是,我们要求在下达的交通违法通知书上,车主必须盖上其所在单位或居委会的公章,这样就教育了更多的市民。”

  李齐军认为,根据目前的形势来看,我市的电动车很可能也会上牌照,到时候会更方便治理违法行驶这一“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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