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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4 2009年4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一把手”一月一接访的现实意义
王玉初    来源:商丘新闻网—京九晚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等三个文件。要求县(市、区、旗)党委书记、县(市、区、旗)长一般每月安排一天时间接待群众来访,信访问题突出的地方要适当增加接访次数。(据4月15日中国新闻网)

  中央明确要求县(市、区、旗)党委书记、县(市、区、旗)长一般每月安排一天时间接待群众来访。以我个人的理解,它传递出了两层现实意思:一是让每月一接访成为基层领导干部一项雷打不动的工作任务,可以借此保证信访渠道的畅通。二是可以保证接访官员的行政级别,便于对一些具体信访件的办理。

  事实上,各级部门对待群众已十分重视。就县级来说,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纪检监察、公安、法院等单位部门,甚至是各乡镇、局一般都有信访接待人员。在一些单位的门口,往往也会挂上一个信访信箱。再加上,现在网络的便捷,有的地方还公布领导的联系方式。说实话,群众信访渠道已不是主要问题。

  对待群众信访,关键是具体信访件的落实、解决。事实上,要解决一些信访件,并不是接访人员多说几句话,多作几个解释就能完结的,最后可能涉及到花钱或者其他人事方面的安排等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很多时候又不是地方单位领导或接访人员能解决得了的。而要求地方党政“一把手”亲自接访,因为他们对一些钱和事拥有决定权,并且借助于其特殊的身份可以将一些事情布置下去,能引起下面的足够重视并予以积极解决。这样一来,地方“一把手”接访,解决具体信访问题的效率自然会高出许多。

  不过,正因为地方党政“一把手”对待信访件可以拍板、说了算,笔者有几个想法。

  首先,“一把手”接访后,应拿出来具体解决的办法,并要一抓到底,落实到位。同时,对信访件处理的回访也很有必要。

  其次, “一把手”在接访中有拍板的权力,但别胡乱承诺。群众的冤情、遭受的不公正待遇,无疑应该纠正,予以公正对待,但作任何一项决定都应有规矩,不能越权,该处理的就当依法办结,该特定人员承担的责任应由特定人员办结,不能因为群众信访的压力而由党政部门大包大揽,只要群体一上访,就无原则给予解决。要知道,纳税人的钱是应该多用在民生上,但不是无原则乱花。如若不然,“一把手”接访不但不能赢得公信力,反倒会激起一些人动辄上访,借此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最后,“一把手”接访时需要多一些民本情怀。接访的过程中,肯定会有一些历史遗留的问题难以解决,甚至还有一些缠诉缠访的现象,这样会给信访以压力,但对这些人需要给予更多的精神安抚。另外,虽是确定了“一把手”一月一接访,但若有具体问题还是及时处理比较好,“久拖成病”的道理大家应该都懂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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