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23日电(记者 杜宇)记者23日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到2008年年底,我国城镇人口为6.07亿人,城镇化水平为45.68%,比解放初期提高了35个百分点,年均增长0.95个百分点。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副司长张勤介绍,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以大城市为中心、中小城市为骨干、小城镇为基础的多层次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城镇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城镇密集地区逐步形成。与此同时,市政功用设施服务能力和供给能力增强,投资规模逐步扩大,城乡规划工作不断改进和加强,在城镇化和城镇发展中发挥了引导作用。
张勤表示,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耕地、淡水、能源和重要矿产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比较脆弱,劳动力素质偏低,各种矛盾相互交织。今后,转变城镇发展方式,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集约紧凑的城镇化道路,是我国在众多约束条件下的必然选择。
新闻背景
什么是城镇化
城镇化是人口持续向城镇集聚的过程,是世界各国工业化进程中必然经历的历史阶段。当前,世界城镇化水平已超过50%,有一半以上的人口居住在城市。
城镇化有力地吸引了生产要素向城镇聚集,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资源的优化配置,成为解决就业、实现市场扩展、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举措;城镇承接了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带动农民增收的同时,还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村人地紧张的突出矛盾;城镇化有利于实施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差别。
城镇化是人类文明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趋势,是落后的农业国向现代化工业国转变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