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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6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通报
被执行人硫酸泼伤法官被刑拘
    来源:商丘新闻网—京九晚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17日上午通报广西梧州市长洲区暴力抗法故意伤害执法干警事件的情况: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一起案件时,遭到被执行人陈宏生用硫酸泼洒执法干警,造成6名干警被硫酸烧伤。其中,该院院长廖克东和执行局局长吴志斌受重伤。两名被执行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目前,受伤干警的伤情稳定,没有生命危险。

  法院披露,6月8日上午8时,该院法警大队10人首先到达现场,按照事前制定的执行方案布置现场警戒线等安全保卫工作。

  8时30分,廖克东院长带领本院干警及辖区公安民警40多人前往强制执行现场。

  8时50分左右,执法人员进入被执行人的房屋外围,发现被执行人紧锁房门。为避免矛盾激化,执法人员没有强行破锁入屋。此时陈宏生的妻子廖凤娟坐在该房三楼阳台的围栏上,扬言要跳楼,并谩骂执法人员,以此阻挠执行。廖克东和吴志斌等人就站在屋外小院子里对廖凤娟耐心劝说,要她下楼开门协商,主动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正在这时,躲在二楼的陈宏生突然使用洗脸盆盛的硫酸连续两次向楼下的执法干警泼洒,致使6名干警不同程度被烧伤,其中,廖克东院长烧伤面积达50%,吴志斌局长烧伤面积达15%,均为Ⅲ度烧伤并伤及头部、眼睛,伤势严重。

  从进入现场到执法干警被泼硫酸,整个过程不到2分钟。 据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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