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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4 2010年6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内墙面开裂剥离 维修赔偿成难题
本报记者 佟东武    来源:商丘新闻网—京九晚报

  近日,多名天明·第一城的业主向本报反映:自从乔迁新居,接踵而至的问题让他们烦心不已——

  端午节前,有多名天明·第一城的业主来到报社,反映他们自从搬入新居后,房子多处出现墙面开裂、剥离、脱落等质量问题,而之后的维修、赔偿问题更让他们烦心不已。

  业主们称,房子出现墙面开裂、剥离、脱落等质量问题后,他们首先将情况反映给售房部。售房部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们:“售房部负责的是前期的房屋销售工作,至于房屋质量问题,业主应该找物业公司协商解决。”于是,业主们将上述问题反映给了商丘天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物业公司现场勘察后认为,房屋墙面开裂、剥离、脱落等问题属于施工质量问题,是内墙粉平拉毛时混合砂浆配比不达标所导致,答应联系施工方给予维修。然而,半年时间过去了,虽经业主一再反映、催促,但物业公司除对个别业主的房屋进行维修之外,大多数存在上述问题的业主的房屋依然如故,并没有得到维修。

  随后,记者来到天明·第一城小区进行实地采访。

  在10号楼2单元4楼西户的业主马先生家中,记者看到,多个房间内的天花板和墙面存在开裂、剥离、脱落情况,开裂、剥落的墙面显得十分刺眼。马先生的妻子任女士告诉记者,她家的房子是去年11月份开始装修的,今年1月份迁入新居。春节前后,新房的天花板和墙面便陆续出现开裂、剥离、脱落问题,这让她一家烦心不已。为此,她曾多次到物业公司反映此事,物业公司现场勘察后答应给维修,可几个月时间过去了,她家的房子却一直没有得到维修。任女士说,据她了解,10号楼内有四五家业主的房子存在类似问题。

  在11号楼2单元4楼西户、5楼东户的业主家中,记者看到了与10号楼任女士家相类似的情况。住在4楼的徐女士告诉记者,她曾就维修及维修期间租房、搬家等事宜与物业公司多次协商,但双方一直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相比而言,31号楼2单元6楼东户的业主张炳成的遭遇要好一些。张炳成的房子是2009年5月开始装修的,去年10月份装修完工。今年5月份,他装修后的房子除主卧室外,其他房间的墙面和天花板陆续开裂、剥离、脱落,他随即向售楼部和小区物业公司反映和协商维修事宜。小区物业公司和工程部勘察后确认属非用户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物业公司同意对张先生的房子进行维修,并对张先生的房子进行重新吊顶、粉刷。维修过程中,施工方不慎将张先生房间的地板砖、楼梯、床头以及墙上的钟表损坏。物业公司答应赔偿张先生300元,张先生认为300元的赔偿与实际造成的损失出入较大,双方就赔偿问题没能达成一致意见。

  在业主提供的《商丘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中,记者看到,第五条第三项中明确写着,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与保修期限:墙体、顶棚抹灰层脱落为2年。第七条内容为:保修期内,非住户自身原因出现房屋质量问题并造成经济损失的,我公司将依法负责先行赔偿,并由本公司负责无偿维修。

  在张先生的引导下,记者又来到了商丘天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了解情况。天明物业公司负责张先生31号楼的物管余振东告诉记者,他负责8栋楼的物管,针对31号楼张先生房子出现的墙面开裂、剥离问题,他们已经进行过登记、认定,并联系施工单位进行了维修。在现场,余振东与张先生经过沟通,就损失赔偿事宜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记者问余振东负责哪8栋楼的物管,以及他所负责的楼栋对业主所反映问题的登记记录情况时,余振东一直避而不答,称没必要告诉记者。记者欲采访天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办公室人员说负责人不在。记者随后来到售楼部,负责销售工作的田经理告诉记者,天明公司的姜经理回郑州了,回来后将及时与报社沟通情况,对此事作出妥善处理。

  至发稿时,记者一直没收到天明公司关于此事的任何反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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