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电视购物作为非现场购物模式已逐渐出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昨天,不少读者打来电话咨询,电视购物广告中的宣传听着非常让人心动,这类广告是否真实可信?消费者在选择购买这类商品时应该注意什么?对于类似问题,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中心主任许玉旻明确表示,消费者最好不要轻易选择电视购物。
有报道称,电视上明明说的是“真金”、“真钻”,可当消费者通过电视购物买到手里时却发现,所谓钻石只是成本几元钱的工业用钻,所谓真金根本检测不到金,这是诸多电视购物者遇到的共性问题。“我个人认为,消费者应该谨慎对待电视购物,不要完全听信其宣传的商品功效,不要盲目与商家发生交易行为。”许玉旻说,如果确实想要参与电视购物,消费者在决定订货之前应该详细了解商家的信息。多数电视购物的广告都会夸大宣传其产品的功效,冲击观众的视听极限,以求达到吸引消费者购买的目的。对此,消费者应保持清醒的头脑,一定要争取先验货再付款。商家或快递员不准予验货的,应拒绝签收。一旦发现货品、货号不对或伪劣产品,应及时向工商部门投诉。
许玉旻同时表示,由于电视购物交易方式的特殊性以及对其监管的制度缺陷,消费者维权困难的现象正日益凸显。消费者通过电视购物购买到商品后,发现质量不合格却难以退货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出现这类情况的原因在于,电视购物为非现场购物模式,不存在具体实质性的被投诉方。所以,即使消费者对产品或服务不满意,也可能投诉无门。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面对电视购物,必须冷静、理智地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