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育才中学的李磊老师,在同事眼中,他工作认真负责;在学生眼中,他细心严格;在邻居眼中,他热心老实。2011年6月27日,他曾毫不犹豫跳入池塘,救出了一名溺水的儿童。
2011年6月27日,下午6时左右,在睢县白庙乡单庄村的一个池塘边,几个儿童正在水中嬉戏。突然,其中一个孩子落入水中,眼看挣扎着沉下水去,一块玩水的几个孩子被吓呆了,竟然忘记了呼救。正在此时,下班回家的李磊骑着电动车正好路过这里,看到这种情况,李磊把车子一扔,立刻冲到岸边,跳入池塘中,向溺水的小孩游去。
当他游到孩子沉没的地方时,水中惊慌无力的孩子拼命地抓住了李磊,撕扯着他的衣服,死死地抱着他的脖子不肯松手。李磊一边安慰着惊慌的孩子,一边奋力向岸边游去。上岸后,李磊看到孩子没有什么生命危险,悬着的心才算落下来。这时,他才发觉身上一阵麻痛,原来是在救孩子的过程中,身上被孩子抓出一条条血痕。李磊没有把救人的事情放在心上,也没告诉任何人。落水的孩子害怕受到父母责骂,也没敢把事情告诉家人。20多天过去了,事情才从其他孩子那里传到获救孩子家长耳朵中。
获救孩子的父母经过多方查找,终于找到了李磊,2011年7月10日上午,阵阵鞭炮声打破了睢县育才学校的宁静,获救孩子的亲戚手拿锦旗和感谢信找到了李磊。直到这时,学校领导才知道李磊救人的事情。
回忆起当初救人的那一幕,李磊很自豪但也很平静。“我从小看电视上那些救人的英雄,很羡慕他们,这次见义勇为,总算了了自己的一桩心愿。”在得知李磊的事迹后,育才学校召开全体师生大会表彰了李磊,并推荐李磊为市级优秀教师。今年年初,李磊当选为我市第二届道德模范。
又快要放暑假了,李磊特意撰写了一份《告家长书》,叮嘱各位学生家长,注意孩子们在假期中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