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夏邑县一名19岁男子陈某再次去亲戚家偷钱时,被亲戚发现并报警,最终被夏邑县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罚金1000元。
前段时间,年仅19岁的陈某想出去喝点酒,苦于手头没钱,便问父亲要,结果被父亲骂了一顿。没有钱的陈某便跑到自己姨家,翻墙入室偷了600元钱。
陈某的表姐称,这已经不是陈某第一次偷其家中的钱了。今年3月份,陈某翻墙进入她家,偷了她300元。毕竟是亲戚,她就没较真。谁知,不知悔改的陈某竟然再次到姨家偷钱,陈某的表姐忍无可忍便报了警。
近日,经夏邑县法院审理,判处陈某拘役4个月,罚金1000元。接到判决书后,陈某当场痛哭流涕,决心以后重新做人,靠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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