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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4年1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治霾“军令状”关键在问责发力
安传香    来源:商丘网—京九晚报

  近日,环保部与全国31个省(区、市)签署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落实了地方政府环境保护责任。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是目标责任书的核心内容,各省(区、市)都确立了PM2.5或PM10的年均浓度下降目标。

  按照环保部一位官员的说法,在环保系统内,签责任书这种形式非常严格,此前只在4种约束性污染物减排领域采用过,可见国家这次真的要“有所作为”。媒体在进行报道时,也大都用了“签‘军令状’”这样的提法,“军令状”的威力无须多言,“诸葛亮挥泪斩马谡”、“草船借箭”等典故国人皆耳熟能详。

  然而,对于这一旨在让各省(区、市)在治理雾霾、改善空气质量上“自我加压,不留后路”的行为,公众的看法并不乐观。疑虑大概集中在以下方面:首先,“军令状”具体落到谁的头上要明确,最好能与某些人的“官帽”直接挂钩,免得“九龙治水”;再者,“约谈”的威力是否能与“军令状”的威严相衬,“通报批评”、“约谈”、“限期整改”这些举措,在其他领域也曾施行过,效果并不令人满意;还有,各地方政府能否摸清自己那“一亩三分地”的实情,找准当地大气污染的真正原因并“对症下药”,如果避开“硬骨头”,只拿市民开车、炒菜、取暖等说事,那该怎么办?

  环保部与31个省(区、市)签治霾“军令状”,既表明了中央防治大气污染的决心,也表明了地方政府转变发展理念与方式的紧迫性。但要想如期实现责任书上的治霾目标,接下来还得做好、做实两件事:一是制定出有针对性、符合各地实际情况的考核“标尺”;二是打造出有建设性、能对各级领导干部形成威慑力的问责“戒尺”。标尺准确,各地对落实到自己头上的治霾任务才会心服口服;戒尺严格,才能确保地方政府在目标数据上不能蒙混过关。

  改变“好空气基本靠风吹”的现状,从根本上实现空气质量的改善,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也是一项需要人人参与、加强地域合作的任务。“军中无戏言”,期待在治霾“军令状”的敦促下,各地、各部门这一次能真正发力,形成合力,早日把雾霾这一严重威胁人民身心健康的顽疾彻底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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