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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4年1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豫一教师领8年双份工资获刑6年半
    来源:商丘网—京九晚报

  记者从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获悉,该县一名教师通过他人帮忙,办理两个工资关系,领取双份工资有8年之久,共计多领取工资14万余元。日前,该教师以贪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半。

  法院查明,1975年7月,李某在太康县符草楼镇一小学作为民办教师参加工作并领取工资,后来转为公办教师,但其民办教师指标并未注销。于是,李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通过他人帮忙,于2004年8月将其未注销的民办教师工作关系调入老冢镇教育系统,并由他人代其授课并领取工资,后其未注销的民办教师资格再次被转正。

  截至2012年12月案发,李某利用后来办理的工资关系共计领取工资14万余元,扣除他人代课费用后,余下9.9万余元占为己有,用于日常消费。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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