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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托起绿城经济腾飞翅膀
——民权县人民法院服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纪实
文/图 商丘日报记者 王冰 通讯员 李玉法    来源:商丘网—京九晚报
  民权县人民法院院长邢宝书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走访
  法官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开展农民工维权法律服务宣传月活动

  核心提示

  随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迅速发展,民权县正大踏步地驶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快车道。作为国家审判机关,该县人民法院切实履行保障和服务经济发展的职能,主动把审判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他们围绕保稳定、保增长、保民生的目标,以平安建设为载体,创新履责,积极作为,通过依法受理案件、加大执行力度、积极开展司法建议活动、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以案讲法等形式,积极主动地为高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多层面、多方位的法律服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发展环境和服务环境,托起了民权县经济腾飞的翅膀。

  “五项制度”确保产业集聚区巡回法庭有章可循

  民权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又称民权县产业集聚区,南邻连霍高速公路,北接陇海铁路,310国道穿区而过,交通便捷、区位优越,是省政府确定的第一批产业集聚区。全区规划面积26平方公里,建成区16平方公里,是全省20个示范产业集聚区之一,先后荣获“2010年度河南省十强产业集聚区”“河南省十强产业集聚区”称号。

  过去,产业集聚区内的一审民事案件根据区域划分由民权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城关法庭、花园法庭审理。为促进产业集聚区建设,服务好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作,让司法保障更坚实、更有力,2011年3月26日,该院设立专门的产业集聚区巡回法庭。巡回法庭由闫允峰任庭长,有4名审判员及1名书记员,专门审理产业集聚区内各类民事纠纷。

  巡回法庭成立之初,民权县人民法院还专门制定了《促进企业发展“五项制度”》:

  一是依法调节各类经济关系,严厉打击破坏经济发展的各类犯罪活动。他们坚持把维护稳定贯穿到各项审判工作始终,依法惩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理好制假售假、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案件,惩治商业贿赂,推进反腐败斗争。同时,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依法审理化解劳务、劳动纠纷、合同纠纷等涉企民事案件,促进企业经营稳定发展。

  二是认真审理各类新类型案件,保障地方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他们及时准确审理不正当竞争、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案件,进一步加大司法保护力度,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妥善审理商事纠纷案件,加强涉及资本市场案件的审理,保障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和创新能力;积极做好延伸服务,对涉及企业生产发展影响较大的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的方针,充分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是适应经济国际化和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升,高效审理涉及“三外”企业、外贸、对外投资和城乡发展方面的案件,维护良好的投资环境。该院要求巡回法庭干警高度关注本地区改革开放的全局,对影响稳定和发展的重点案件,积极应对,着力化解。

  四是更好地体现司法为民,保护职工和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的社会关系。他们妥善处理农村集体土地征用纠纷,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同时,强化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加大对社会保障案件、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审、执力度,为劳动者兑现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款。

  五是调、审、执协调,提高司法效率,适应现代经济对司法服务“成本低、节奏快”的要求。巡回法庭干警把调解贯穿于诉讼程序的各个阶段,保证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佳统一。他们坚持“全面、全程、全员”调解的工作思路,加强与各行业协会的沟通联系,并通过委托行业、商会调解,借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法官参与调解等方式,对案件进行诉前、诉中、判后的调解,稳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案结事了。

  “五项措施”全力服务高新区企业发展

  3年来,民权县人民法院产业集聚区巡回法庭共受理各种民事纠纷68件,已审结63件,调解56件,判决7件,为企业挽回损失3000多万元。买卖合同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占85%以上。结合这一实际,该院出台“五项措施”全力服务高新区企业发展。

  措施之一:开展走访活动,强化沟通和联系。该院每年定期组织产业集聚区巡回法庭干警到辖区企业进行调研,党组书记、院长邢宝书带头深入企业走访,向企业发放《法院服务产业集聚区企业具体措施》,和企业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向企业负责人详细介绍法院服务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听取企业生产经营等方面的情况和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并就企业如何预防法律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建立和谐劳资关系等问题进行交流和调研,努力为党委、政府实施建设规划提供有价值的决策参考,为当事人提供更为便捷的司法服务。3年来,产业集聚区法庭累计走访2000余人(次)。

  措施之二:开辟“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对涉及集聚区内企业案件,提前介入,现场调解,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结案、优先执行。对涉及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案件,特事特办、快审快结,做到立案后3个月内必须审理完毕,裁判文书生效后3个月内必须执行完毕,以保障产业集聚区建设高效、顺利进行。

  措施之三:全面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尽可能地多适用调解、协调、和解等方式来处理。对于劳资、债务、合同等纠纷,干警积极引导当事人在自愿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减少对抗;对于因征地引发的土地纠纷,坚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最大限度地引导群众理性看待问题,通过正当途径合法解决争议。

  措施之四:及时提出建议,发挥能动作用。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企业在建设、经营过程中的问题,巡回法庭干警有针对性地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帮助其建章立制,避免企业在建设或经营中遭受不法侵害。今年7月16日,该院受理的原告朱某与被告民权县某塑业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2013年12月13日,原告在上班期间拆卸钻头时,被钻头挂住工作手套,造成原告左手食指被绞断。后经鉴定,原告左手损伤致残程度为十级伤残。原告在商丘市某医院住院治疗,被告支付全部医疗费。该院受理后,同原、被告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因为原告系本地村民,社会法官也参与了调解工作,最终本案得以调解结案,被告当庭交付原告2.6万元赔偿款。在审理此案的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被告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给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导致被告全部承担赔偿费用,承办法官因此事对被告公司的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被告公司负责人也深深自责,不应该怕麻烦而没有购买保险,被告公司负责人表示回去一定抓紧时间给公司职工购买保险。

  措施之五:依托社会法庭,和谐解决矛盾。2012年4月,民权县人民法院又设立了产业集聚区特色社会法庭,配合巡回法庭开展工作,对涉及企业与本地村民、村委会及自然村的案件,充分发挥社会法庭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作用,引导企业在发生争议时首先到社会法庭解决矛盾。同时,对劳资、土地等易引发矛盾激化的案件实行审理时,邀请社会法官参加,充分利用社会法官了解民情、熟悉民生的优势,群策群力,多角度和谐化解矛盾纠纷。

  在采访中,民权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邢宝书告诉记者,当前人民法院服务产业集聚区企业建设发展,重点应当放在三方面:一是给企业提供相关法律宣传,引导企业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二是对于涉及产业集聚区企业的案件,除坚持“四优先”外,还应当选择一些典型案例巡回开庭或者邀请企业代表旁听,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更加直接、直观地教育企业,规范生产经营活动;三是定期到企业走访,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交流,了解他们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有哪些困难,需要法院提供哪些帮助,以利于法院更加有针对性地提供服务和保障。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主动融入、积极参与到民权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建设中去,大力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确保经济建设工作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活动就覆盖到哪里,为全县社会经济建设保好驾、护好航。”邢宝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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