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的常先生:3月7日,夏邑县人民医院因无法救治孕妇,用带有一名护士的救护车将孕妇送往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事后要求收取1000元的护理费。是否合理?交办时间:3月16日
记者 报告
3月7日,家住夏邑县会亭镇南街村的常先生打来求助电话说,他弟媳因早产到夏邑县人民医院进行急救,但情况紧急,夏邑县人民医院称无法救治,用带有一名护士的救护车将他弟媳送往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事后收取1000元的费用,医院告知是救护车和护士的护理费用。常先生想通过报社咨询有关部门,收费是否合理。
“我弟媳妇因为早产,拨打120急救电话后,被夏邑县人民医院派来的救护车接往夏邑县人民医院急救,但是当时情况比较紧急,夏邑县人民医院说孕妇情况特殊不接收,派了辆救护车把我弟媳妇从夏邑县人民医院送到了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家人去夏邑县人民医院交救护车费用的时候,医院说是1000元。”常先生说,当时到夏邑县人民医院的时候,没在那里进行检查及治疗,直接就被救护车送往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了,虽然救护车上有一个护士,但路上没有输液或者其他的治疗措施,到现在都不明白,这1000元收的都是哪些费用。
常先生还说,孕妇在被夏邑县人民医院转送到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后,家人在次日前往夏邑县人民医院开具转诊证明时也遭到了拒绝。
昨日上午,记者就此联系到夏邑县人民医院医政科王科长,她表示还不知道此事,将会根据记者提供的常先生手机号码,向常先生进行了解和核实。
昨日下午,记者再次与常先生取得了联系,“医院今天是跟我联系了,说医院对这个事情不知情,等调查清楚以后再给我回复”。
晚报首席记者 鲁超
实习生 宋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