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版:小记者:虞城佳作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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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4 2016年4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读《自然之道》有感
    来源:商丘网—京九晚报

  虞城县第二实验小学 五(3)班 宋冰洋

  学过《自然之道》这篇课文,我的感触很多,思想上也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教育。  

  自然之道,必须遵循,我们人类万不可反其道而行之。  

  其实,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很多事情都是因为“不可为而为之”,最终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例如,有些司机,明知道不能超载,但为了钱财非要超载,结果造成车毁人亡的后果;有些司机,明知不能酒后驾驶,却心存侥幸,结果撞到人,让无辜的人受到伤害;还有一些人,明知道偷东西会犯法,但还是利欲熏心,结果锒铛入狱……生活中这样的事情真是太多了。  

  在学校里,也有一些“不可为而为之”的事情。例如,学校明文规定,不准乱扔垃圾,但还是有人在扔;班级规定,上课不准交头接耳,但依旧有学生影响课堂纪律;课间时间不准攀爬楼梯,依然还有学生不听话,背着老师爬……  

  通过学习这篇课文,我明白了凡事“可为而为之,不可为则不为之”的道理。只有这样,在我成长的道路上,才会少走弯路,勇往直前。辅导老师 刘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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