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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20年5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虞城县:建立互信降低重信重访
    来源:商丘网—京九晚报

  “刘某某,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县纪委监委非常重视,我们会按照程序和期限办理,请耐心等待结果。我会随时与你联系的。”近日,虞城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曹陆军再次与实名检举控告人刘某某电话联系。

  今年以来,为加强和改进处理检举控告工作,有效降低信访量,虞城县纪委监委筛选32起疑难信访问题,一件一评估、一件一举措,与实名检举控告人建立互信关系,避免“小事”拖成“大事”。

  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在收到实名检举控告后15个工作日内,与实名检举控告人及时或随时联系,告知受理情况,承诺依规依纪依法受理办理检举控告,避免信访线索受理后发生重信重访问题。

  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部门接到检举控告批件后5个工作日内,与实名检举控告人签订双向承诺书,承诺依规依纪依法办理,并告知实名检举控告人在审查调查期间不再向上级部门检举控告,避免在审查调查期间发生重信重访问题。

  另外,县纪委监委信访、案件监督管理、党风政风、案件审理等部门每周一下午召开周务会,综合研判移送问题线索、核对问题线索台账,加强对分办问题线索的跟踪督查督办力度,确保期限内高质量完成审查调查工作,兑现对实名检举控告人的承诺。

  “信访问题的解决,其中一个关键在‘信’。基于这个认识,我们转换角色,站在群众的立场和角度看待、处理问题,与实名检举控告人建立扎实的互信关系,有效避免了重信重访的发生。”虞城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李 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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