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讲人
马学庆,本科学历,现任宁陵县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中华炎黄文化研究会会员、中国范仲淹研究会理事、郑州大学穆青研究中心研究员、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河南省摄影家协会会员、河南省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商丘市优秀青年科技专家、宁陵县政协常委、宁陵县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先后在国家、省、市级媒体发表论文、文学等各类文章千余篇,著作有《范仲淹与商丘》《寻踪梁园》《古宋七子》《殷宋五泽》《一岭十八岗》《大明名贤吕坤》《宁陵通史》《厚重宁陵》《古葛探源》《己吾考略》《老坚决》《马学庆文集》等10余部。
■阅读提示
宋真宗、宋仁宗时期,北宋兴起一股复古革新、经世致用的强劲文化潮流。在这股潮流中,以天下为己任的范仲淹积极倡导并投入政治实践,以期复兴赵宋王朝。这个时期,范仲淹将文学革新与政治革新紧密联系在一起,建立了他复古、尚用的文学思想。范仲淹的这种文学思想被称为新儒学,亦即宋学。而其所做之论,则充分表达了新儒学的思想性和艺术性。
“厥情非一”的诗论
《唐异诗序》是范仲淹在天圣四年(1026年)为唐异诗集所写的序,是一篇价值极高的文学评论。
范仲淹和唐异交知颇深。唐异,字子正,余杭人,宋初处士。处士,是古时候称有德才而隐居不愿做官的人,后泛指未做过官的士人。他工书画、抛诗吟,尤精于琴艺。范仲淹曾驰书,欲师从其学琴,又尝为其诗集作序。范仲淹精于乐理,善操琴。他的几位琴中知音,首推崔遵度和唐异。
天圣四年,范仲淹南行至杭州,应唐异之请欣然写下了《唐异诗序》。范仲淹在序中称誉唐异书画造诣精深,堪与宋初名家李建中、林逋相媲美,尤称赏其诗“意必以纯,语必以真。乐则歌之,忧则怀之。无虚美,无苟怨”。同年,范仲淹还有《赠余杭唐异处士》诗,称其“名动公卿四十秋”,赞誉他“厌入市朝如海燕,可堪云水属江鸥”的高风清节。
在《唐异诗序》中,范仲淹阐述了自己的理论主张和见解。他继承了传统的主气论,并把“气”与“意”结合起来,形成自己的诗歌意气论。所谓“诗之为意”,指诗人作诗创构的意向与宗旨,范仲淹认为这“意”以大道之“一气”为框架。“一气”出自《庄子》“通天下者一气耳”。此“一气”乃天地间的一种元气,它弥漫宇宙一切空间,是决定宇宙万物是其所是的大道主宰。
范仲淹因此称诗之气“其体甚大”。这种“气”贯注在诗歌中,会激发审美冲动,形成人与天地自然感应的审美愉悦,自然与人文也经诗人的创作而有了与之相应的诗的符号文本。诗的美感渗透于春秋云山、教化仁义这样的自然人文中,为诗的读者所体悟,诗正是以这样的美感而能惊天地、泣鬼神。
在“意”的方面,范仲淹主张诗歌书写现实,抒发真情实感,他说:“人之心也,发而为声;声之出也,形而为言。声成文而音宣,言成文而诗作。”实际上,他这里所推崇的“意”与“气”,是指作家作为创作主体的思想感情、性情风格、精神境界及生活阅历等因素的总和。也就是说,作家对现实的审美的把握受其个性特征、心理状态的影响和制约。
接下来,范仲淹运用这种文学基本原理从文学史角度对唐末以来的诗人、流派作了论述,提出“厥情非一”的风格论。同时,他还针对当时宋初诗坛上以“西昆体”为代表的柔靡浮艳、无病呻吟的形式主义文风进行了尖锐批评。
范仲淹提出的“厥情非一”,指诗歌风格具有多样性,或清苦,或英逸,或明达,或愤怒,是由创作主体思想情感的多样性所决定的,所谓“失志之人其辞苦,得意之人其辞逸,乐天之人其辞达,觏闵之人其辞怒”。而喜、怒、哀、乐的多样情感,却又由其所处的时代环境具体支配,即“与时消息,不失其正者也”。由此可以看出,范仲淹认识到艺术的真实来源于生活的真实,情感是文学创作的动力,却又受其历史环境的制约。
范仲淹举例,若想创作出优秀的文学作品,诗人当学孟郊、薛能、白居易、罗隐“与时消息”,忠实于时代赋予他的情感感受,而不应盲目追求一种流行的审美风尚,使作品失去艺术生命力。在此,范仲淹从风格论的角度,又悬置目标,针对现实,批驳了宋初以来承五代余绪“悲哀为主,风流不归”的不良文风。
文章最后,范仲淹在高度评价唐异诗作时,进一步提出“意淳语真”的诗歌美理想。可见,范仲淹认识到文学的情感性特质,在继承“诗言志”传统的同时,吸收刘勰“为情造文”的创作原则,确立了自己“意淳语真”的诗歌美学理想。
此篇序文继承了曹丕、刘勰、钟嵘以来,主张诗歌以“意”“气”为主的理论传统,并坚持了诗歌创作从《诗经》到杜甫以来,注重思想内容的现实主义道路,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进步性。特别在当时,这种文学理论主张有力地配合了欧阳修领导的诗文革新运动,不仅彰显了范仲淹在文论方面的卓见,而且变革文风的思想意识开欧阳修诗文革新运动之先声,意义很大。
概综律赋的赋论
唐代科举考试以诗赋取士,于是律赋开始盛行。宋袭唐制,诗赋取士制度流行当世,也深为一些士人所欢迎,使宋初选赋之风大盛。范仲淹编选了《赋林衡鉴》一书,主要收录唐人律赋,现仅存其序文。该文阐述了范仲淹的赋学观念,既为场屋创作提供了范式,又涉及赋体文学自身的创作规律,是目前所见第一篇对唐宋律赋的分类、作法、鉴赏进行总体性论述的文章。
《赋林衡鉴序》作于天圣五年(1027年),范仲淹时年39岁,守母丧并于应天府执教。根据范仲淹《言行录》及司马光《涑水记闻》的记载,我们可以推知范仲淹编选《赋林衡鉴》是为南京应天府学提供的教材,其现实目的当为指导应举的士子科场上如何作好律赋。
此赋首段中,范仲淹以诗、赋的源流关系论述赋的起源,理据一则依托《诗大序》的诗歌定义,二则依托刘勰赋之“六义附庸,蔚成大国”的论述。第二段始他便点明“降及近世,尤尚斯文”,即过渡到本文重点:律赋写作。他介绍到律赋兴起于唐,兴盛于唐,到宋代仍以律赋取士。赋作具有“或祖述王道,或褒赞国风,或研究物情,或规戒人事”等四个方面的重要功能,而且声韵俱佳,给人多种审美感受,因而被国家规定为科举文体,发挥着为国家选拔人才的重大作用。
这一段中,范仲淹同时列举了以赋取士所存在的弊端及其产生的后果。由于“好高者鄙而弗攻”“务近者攻而弗至”,出现了“作者几稀,有司大患”的局面;其中又不乏鱼目混珠者,按机侥幸者,致使“泾渭难见”“士斯不勤,文何以至”的尴尬与无奈;加之“撰述者既昧于向趣,题品者复异其好尚”的现象,导致缺乏公平合理的律赋评价体系。由此,范仲淹引出对律赋规格构成的分析。
范仲淹根据其所见所感把律赋体势分为20门,有叙事、颂德、记功、赞序、缘情、明道、祖述、论理、咏物、述咏、引类、指事、析微、体物、假像、旁喻、叙体、总数、双关、变态等。他的分类依据两点:一是按照题材分类,前10类大致如此;二是按照写作方法分类,后10类大致如此。对于这20类规格,繁重虽然没有具体加以论述,但都用非常简明扼要的词语进行说明,使其清楚明了。接下来,他又说明书名为《赋林衡鉴》的原因,在于用此书“权人之轻重,辨己之妍媸”作为律赋制作的准绳。
在文章最后,范仲淹假想国家改革科举之法,不考律赋,而且真正能够做到“登孝廉,举方正,聘以伊尹之道,策以仲舒之文,求制礼作乐之才,尚经天结地之业”。如此一来,就完全可以废弃《赋林衡鉴》一书不用,那也是符合自己初心的。
范仲淹对于律赋现格的分析非常详密,从中我们可以知道他赋论的主干。而他把律赋结构划分得如此细密,除了主观上是为了让人方便学习写作律赋,客观上则提供了赋自唐宋以来日趋技术化的历史走向的见证。
在文中,范仲淹不但指出唐人律就是摆在宋人面前最近的文学范本,同时又追本溯源,遥接先秦以来中国文学发展的优良传统。这样也就反映了范仲淹既重视律赋之体,又主张复归古赋之义的辩证思想。他对于律赋的要求并不只是其技巧和辞藻;相反,他更注重其内涵,注重文章本身的实效性。所以他的律赋,不但章法技巧高超,而且体现了他济世治国之主张,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成为当时场屋之作的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