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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3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让公平正义得到更清楚的体现
——宁陵县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工作纪实
文/图 本报记者 王 冰 通讯员 边丽娜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宁陵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宏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维冠“两长”同堂问案,开创了全省法院庭审之先河。
  全省首个医事法庭在宁陵县人民法院挂牌成立。
  便民服务进梨园。
  巡回审判到农家。
  温馨的“家事法庭”通过“圆桌审判”调解家庭矛盾。

  核心提示

  近年来,宁陵县人民法院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领导、监督、支持下,牢固树立“重审判、强管理、树品牌、创一流”的工作思路,确立了“审判专业化、管理规范化”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题,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大力深化司法公开,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基本实现了审判质效协调发展、法院管理规范有序、司法形象显著提升的目标。2014年以来,该院在全省率先设立了家事法庭、小额诉讼法庭、医事法庭,其工作经验被新华社、《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报》、《河南日报》等国内数十家媒体报道,被称为开创专业化审判的“宁陵模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同占,分别对宁陵县人民法院的工作经验予以肯定,批示在全省、全市法院推广。去年11月28日,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夏杰在宁陵县人民法院调研时对该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荣誉档案

  

  2014年度全省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调查位居全省158个县(市、区)基层法院第一名;

  2014年3月17日,成立全省第一家家事法庭;

  2014年7月,张弓人民法庭被评为全省法院“十佳”人民法庭;

  2014年7月,诉讼服务中心被评为全省法院“文明执法窗口”,2015年9月被评为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示范单位”;

  2015年6月17日,法检“两长”同堂问审,开河南庭审史上先河;

  2015年7月13日,成立全省首家小额诉讼法庭;

  2015年7月21日,宁陵县法院一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为十大典型案例;

  2015年10月14日,成立全省首家医事法庭;

  2015年11月4日,设立全省首家律师工作室……

  开创全省 专业化审判的“宁陵模式”

  从全省首家“家事法庭”的设立,到“小额诉讼法庭”的设置,再到成立全省第一家“医事法庭”,宁陵县人民法院在探索专业化审判的道路上从未停止。事实也再次证明,三个全省首个“专业法庭”的设立与运转,进一步全面、快速地提升了审判质量和效率,也开创了全省专业化审判的“宁陵模式”。2015年,宁陵县人民法院在实行立案登记制后案件数量较去年增长21.8%的情况下,结案率达到了93.08%,较去年增长了12.39个百分点,位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一。

  “长期以来,‘案多人少’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固然有客观原因,也说明我们的审判工作机制迫切需要改进。”这是王宏伟2013年年底到宁陵县人民法院履新时说的话,他还由此提出精细化管理理念,推行专业化审判改革。

  2014年3月,该院在全省率先成立“家事法庭”。之后,又于2015年7月和10月分别成立了全省首家“小额诉讼法庭”和“医事法庭”,侧重办理某种具体类型案件,实现了“受案类型固定、案件分流明显、审判资源优化、群众诉讼方便、审判质效提升”的预期目的。

  通过精细化管理理念、设置专业审判庭推行专业化审判等一系列创新举措,不仅让法院顶住了办案压力,还实现了结案率和结案数双上升、判息诉率上升和信访总量下降的可喜成绩,做到了法官断案必须公正、专业和有效率三者的统一。

  家事法庭

  让家事纠纷在和谐氛围下化解

  “这里不是医院,却让无数受伤的心灵得到慰藉;这里不是妇联,却使无数身处困境的妇女找到家的温暖。我想把这句话送给家事审判合议庭的四位阿姨,感谢她们给了我一个完整的家。”16岁男孩浩浩眼里泛着喜悦的泪花,面对着家事审判合议庭的四位女法官深深地鞠了一躬。这感人的一幕,发生在宁陵县人民法院家事法庭调解室里。

  “这个年纪本是懵懂无知的少年,可是浩浩这个孩子却异常懂事,学习成绩在班里也一直名列前茅,这些我们都看在眼里,说什么也不能让孩子失去家庭这个避风港。”家事审判合议庭的法官李文郁说。

  原来,浩浩的父母因为感情问题纠葛多年,加之矛盾的积累导致夫妻关系急剧恶化,父亲一纸状书告上法庭起诉离婚。经过法官长达5个月的耐心调解,浩浩的父母终于冰释前嫌,化解了心中积攒多年的结,浩浩的父亲还主动提出撤诉。看着一家三口重归于好,李文郁法官的眉头才舒展开来。

  据宁陵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介绍,在基层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中,婚姻家庭纠纷类型的案件数量一直处于高位。2013年,该院共受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460件,在民事案件中占比36.6%;2014年,受理该类型案件530件,占比37.3%;2015年,共受理民事案件1600余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案件610件,占比38.2%。与一般民商纠纷相比,婚姻家庭纠纷是一种复合型的复杂纠纷,它涉及家庭成员之间的身份关系、财产关系、未成年人子女保护及情感伦理纠葛等。

  家庭的和谐稳定是社会和谐稳定健康持续发展的基础。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对家事案件不能简单地以权威性裁判来“分清是非”,而应以弥合感情作为出发点,对当事人热心接待、诚心听诉、细心研判、耐心调解,尽量做到深入细致了解当事人的内心世界,劝、批、谈、教相结合,把促成当事人之间恢复感情、消除对立、实现和解作为纠纷解决的根本目标和价值取向。如果采用一般的民商事审判理念审理家事纠纷,往往找不出问题的根源和症结,不利于化解矛盾纠纷。为此,该院根据家事纠纷的特点和此类纠纷逐年上升的特点,在审判资源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抽出4名女法官,成立家事审判合议庭,专司审理家庭类矛盾纠纷案件。

  经过18个月的运行摸索,目前,该院的家事审判合议庭现在功能涵盖了诉前调解、心理咨询和家庭矛盾化解等,已经初步建成了集治疗、矫正、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家事纠纷化解机制,最高人民法院行装局局长王少南称赞宁陵的家事法庭“温馨、专业、有特色”。

  小额诉讼法庭

  打官司更方便、快捷

  “来法院不是打官司吗,咋让俺坐在一起谈判了?”宁陵县石桥镇的刘大爷心里直犯嘀咕,“我们都谈了多少次了,这样能要过来钱吗……”

  可让他意外的是,经过3次这样方式的“谈判”,8000元钱还真要过来了。

  刘大爷满心欢喜的同时又有了疑惑:“为啥前几年俺村一个人为了5000块钱的官司就折腾了半年多,我这才几天时间呢?”

  “这是‘小额诉讼法庭’,走的是简易程序,方便、快捷,而且是不能上诉。”刘大爷不知道“小额诉讼法庭”是啥,但他听清楚了法官说的方便、快捷。

  “案件越来越多,如果不能及时办理,就会引起群众不满;再者,按照以往的管理模式,审判人员要办各种类型案子。婚姻家庭、人身伤害、经济纠纷、相邻关系等等各类案子都得接,只能是来什么案,办什么案,疲于应付。而且由于认识水平、法律适应能力的差异,不同法庭在处理类案时也存在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件质量,损害了法律的统一和权威。”王宏伟说,“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进行审判机制的改革,在公正高效的同时提升办案质量。”于是,2015年7月13日,该院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小额诉讼法庭。

  医事法庭

  让专业化法官审理专业类型案件

  去年10月14日,全省首个医事法庭在宁陵县人民法院挂牌成立。提起“医事法庭”,宁陵县人民医院副院长兼医政科科长杨进民竖起了大拇指,“‘医事法庭’的成立使医疗纠纷案件有了一个更好的解决途径”。

  年仅一岁半的阳阳不会爬行、不会坐立、不会走路、表情呆滞,智力明显不如同龄儿童,后经鉴定得知孩子患有经典型苯丙酮尿症。孩子的父亲认为,医院在孩子出生后,医生并未告知他们为新生儿进行疾病筛选。随后,他将医院告上法庭。

  宁陵县人民法院专门安排具有医学背景知识的法官组成合议庭,邀请医学专家作为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经审理认为,医院在孩子出生后,未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告知其家人为新生儿进行疾病筛选,致使孩子失去了新生儿疾病筛选的机会和最佳治疗时机。医院对于新生儿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其过错和患儿的疾病有因果关系,遂做出赔偿被告一定损失的判决。

  “‘医事法庭’在辖区主要医疗机构设置巡回联系点,法官定期到巡回联系点,参与医疗机构组织的纠纷调解。”医事法庭庭长吕春元告诉记者。此外,他们还邀请具有高级职称的医疗专家组成医疗纠纷案件专家顾问人才库,尝试在人才库随机选取医疗专家纳入人民陪审员队伍。

  “专业法庭”

  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宁陵县人民法院推动专业法庭建设,进一步优化了审判的专业性,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在保证法律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能够进一步凸显司法的人文关怀,结案率、发改率等审判指标全面优化,审判工作再创新高。

  专业法庭的成立,为案件办理提供了鲜活的样本:“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调解方法有效地解决了情与法的冲突;“调解建议书”引导当事人自我探索解决纠纷的最佳途径;“使具有医学背景的法官参与医疗案件的审判”则体现了专业法庭中刚性、公正的一面,为弱势群体维权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让公平正义得到了最清楚的体现。

  特别是法官们在办案中从道德、伦理、法律的角度,合情、合理、合法地进行调解,巧断、善断、明断各类案件,使“字面意义上”的法律和公平正义,变成实际生活中的“活着的”法律与公平正义。

  家事审判庭运行一年多来,审结的360多起家事案件中,调解结案230件(含诉前调解),撤诉80件,调撤率占86.1%;

  小额诉讼法庭成立半年来,受理小额诉讼类型案件97件,结案95件,以调解方式结案68件,案件的平均审理时间为7.5天。

  数字是枯燥的,然而数字也是最有说服力的。在河南事金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业磊看来,“专业法庭注重调解,程序简便,结案快,对律师和当事人来说都是好事儿,我已经在这里代理了三个小额诉讼案件,其中两起已顺利结案”。

  宁陵县政协常委、县史志办副主任马学庆一直关注专业法庭:“它第一个作用就是便民利民;另外,同一法官或某一群法官专业审理某类案件,可以对此类案件在实体、程序等方面的问题经常切磋总结,在操作要领和裁判上统一尺度、统一标准,从而总结出某类案件的审理技巧和适用法律的规范性意见,最大限度实现同案同判,从而审出‘样板案’、‘精品案’”。

  商丘师范学院法学博士、副教授、法学院实践法学教研室主任杨世建评论说,专业审判有利于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规范司法自由裁量权,全面提升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有利于培养专业化的法官队伍,实现审判实践的专业化、精细化和精准化;有利于逐渐淡化法院审判业务管理的“行政化”。

  司法公开

  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如何提高司法公信力,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建立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以公开司法促司法公正,以透明司法取信于民。宁陵县人民法院以加强三大公开平台建设为载体,阳光司法,消除群众的司法神秘感,让其切身体会到法院工作的运行,彰显出宁陵县人民法院的司法自信。

  去年8月3日至7日,该院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法院开放周”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武警官兵、媒体记者、网友等社会各界到法院参观,以平和的心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为确保活动效果,他们安排一名专职解说人员,随时接待来院参观群众。通过一周的活动,共有500余名社会各界群众到法院参观、考察,对法院工作有了一个更为直观的认识,从而帮助他们了解法院,理解法官,达到了“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提高公信力”的目的。

  2015年,宁陵县人民法院共通过“三大平台”,公开案件信息2610件,庭审网络直播案件268件,500多名被执行人被纳入个人征信系统黑名单,被限制高消费等。通过公开案件信息,让审判权在公众视野内运行,法官的审判权在公开透明的行使,阳光审判,有效遏制了司法腐败的发生。

  “今后,我们的法院工作要以公开为常态,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树立司法公信力,这是时代对法院的要求,也是民众对司法的呼声,更是司法机关正确行使司法权、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王宏伟如是说。

  院长办案

  与群众零距离接触化解矛盾纠纷

  去年以来,宁陵县人民法院进一步推进院长办案机制,要求院领导带头办案,亲力亲为,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当好法官的标杆。

  该院专门出台文件,要求全年院长担任审判长不少于10件,其他院领导主审案件不少于10件,担任审判长不少于30件。他们建立“三公示两提示”机制,即办理情况公示、庭审过程公示、裁判文书公示和周一例会点评提示、周五业务通报提示,对院长办案情况逐月推进,同步跟踪,让院领导回归司法本位,扎实推进院长办案机制常态化、制度化。

  2015年6月17日,该院院长王宏伟担任审判长,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维冠担任公诉人,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盗窃案件并当庭宣判,在全省引起强烈反响,《河南日报》称之为“实现了全省法检两长首次同堂问案,开创了全省法院庭审之先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同占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全市法院学习。

  2015年,该院共开展院长办案110件,审结110件,没有一起案件上诉。通过落实院长办案制度,院长示范开庭、带头办案,对全院法官办案起到了很好的指导和示范作用。通过院长亲自办案,也与群众零距离接触,面对面交流,亲身倾听群众心声,更好地解决群众的诉求,让群众体会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司法便民

  一切为了群众着想

  去年5月17日,《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介绍了宁陵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司法为民的工作经验,9月份,该院被评为全省法院“文明执法窗口”后,又被省高级人民法院命名为“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示范单位”。这些殊荣的取得,得益于该院一直以来开展的以群众为中心的司法便民新举措。

  对诉讼服务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创建精细化、规范化诉讼服务中心。服务中心集诉讼接待、立案登记、诉讼引导、庭前调解、救助服务、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信访接待于一体,为群众提供“一站式”、“门诊室”服务。同时,该院注重在细节上便民利民,公布包括院长在内的全部法官的照片、职务、手机号码,设立导诉台,要求每名法官轮流做导诉员,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排忧解难。

  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法官多跑腿,让当事人少走路。该院打造全省法院第一辆流动法庭(车),把流动法庭开到离百姓最近的地方,开到田间地头,开到群众家门口。如今,流动法庭车每天行驶于田间地头,穿梭于大街小巷,成为宁陵普法宣传一道亮丽的风景。

  坚持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军营、进工地活动,加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关爱“三留守”人员。每年开学伊始,该院便组织法官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为学生们上好第一堂法制课,为这些祖国的花朵、社会的未来指引法制方向,引导孩子们在正确法制轨道上茁壮成长。仅去年一年,该院就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17场(次),为3000余名学生开展了普法教育。

  去年12月22日,恰逢冬至。然而,对于在宁陵县一工地上打工的李建斌等66名工友来说,这个寒冬有点温暖,因为省人大代表、民盟商丘市委主委曹雪莲,省人大代表、民权冷谷红葡萄酒有限公司董事长耿红伟,与宁陵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一起到工地现场为他们发放工资款25.6万元,一方面打消了他们辛苦一年领不上工资的担心,另一方面也能在“双节”将至领取工资后能回家和亲人团聚,美美地过上一个春节。

  一直以来,该院始终把维护农名工的合法权益作为法院工作的一部分,不仅认真完成省市法院安排布置的规定动作,而且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开展多种多样的自选动作,做好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的坚强后盾,以司法担当的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15年,该院共举办集中发放农民工工资活动3次,向农民工共计发放工资215万元,到建筑工地开展送法活动7场次,向农名工发放法律宣传资料800余份,到工地开展巡回审判7次。院长王宏伟亲自到企业走访座谈,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向企业主和农民工服务企业宣传法律知识。

  天时人事日相催,冬至阳生春又来。2014年,在省委政法委组织的全省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调查中,该院位居全省158个县(市、区)基层法院第一名,张弓法庭被评为全省“十佳”法庭。人民的满意就是最高的褒奖,司法改革的步伐正逐步加快。宁陵县人民法院始终盯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坚持以遵循司法规律、服务民生为工作的着力点,向精细化要成绩,在规范化管理上下功夫,重审判、强管理、树品牌、创一流,持续提高司法公信力,提高群众的司法满意度,为经济社会的快速、稳定、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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