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被称为“史上最严”垃圾分类措施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根据规定,个人或单位未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都将面临处罚。与此同时,全国多地也陆续进入垃圾分类“强制时代”。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对于促进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所具有的意义,是显而易见的。不过,正如不少网友提出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还需分类运输。如果垃圾运输企业将居民分类投放的垃圾一股脑混装运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意义也就会付之阙如,同时,对于居民分类投放垃圾的积极性也会是一个巨大的打击。所以,在强制居民分类投放垃圾的同时,还需严管垃圾运输行为,经由严格监督监管与重罚,杜绝垃圾混装运输现象出现。
此外,在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初期,为培育居民养成分类投放垃圾的好习惯,对不分类投放垃圾行为实施重罚是必要的。不过,在对不分类投放垃圾行为实施重罚的同时,还可以对分类投放垃圾行为给予一定的奖励或鼓励。如此会更加有利于居民养成分类投放垃圾的好习惯,自觉分类投放垃圾。
目前部分城市在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中,已经在尝试对居民分类投放垃圾予以奖励或鼓励。如一些城市已经在居民小区内安装智能垃圾分类设备,居民只要分类投放垃圾,就能兑换相应的现金,或者获得相应的积分,可用于换取相关生活用品。就拿笔者所在的小区来说,自从安装智能垃圾分类设备之后,许多居民为了获得现金奖励,不再乱扔垃圾,而是抢着对垃圾实施分类投放。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也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教育部等多部门,部署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此外,不少城市已经自发地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期待各地在对不分类投放垃圾行为予以处罚的同时,亦能实施对垃圾分类投放予以奖励、鼓励政策,以更为有效地培育居民养成自觉分类投放垃圾的习惯,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更好地开展,在更大程度上促进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