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是我国重大的传染病之一,其传播性较强,容易对人民的生命安全构成伤害,对其采取防治结合是目前的首要办法。商丘市结核病防治所成立于1982年,是我市唯一一家市级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担负着全市900多万人民的结核病控制、监督、检查、技术培训和项目督导工作。多年来,该所本着“以人为本,服务患者”的理念,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积极为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为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结核病的认知,该所根据实际,推行了重点日宣传和平常日宣传、大面积宣传与重点区域相结合的方法,充分利用当下的自媒体宣传,在《商丘日报》《京九晚报》等新闻主流媒体刊登了结核病的科普文章,并通过横幅、宣传册、义诊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线下线上共同推广,为群众普及结核病的相关知识提供了多样化。
建立健全我市结核病实验网络建设,规范操作程序,提高服务水平。在信息监测过程中,如若发现问题,该所及时通过电话、邮件等沟通方式加以指导并督促改正。每季度末通过网络专报系统,及时查询全市结核病防治规划季度报表的录入情况,对基层上报数据的及时性、正确性、完整性进行检查、核对,确保数据准确、完整。
为加强对学校结核病疫情的监测,该所固定专人每天浏览网络直报信息,对报告中疑似结核病或肺结核的青少年优先追踪、核实身份,做好日监测、记录,发现学校结核病疫情,及时进行处置,对确诊的在校生纳入结核病项目进行治疗,并在其所在学校开展结核病感染筛查,防止疫情在校园内传播。
健全制度,加强综合治理。该所及时健全了安全生产制度、应急值班制度、计划生育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节假日24小时应急值班及领导班子成员带班制度,加强职工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教育,注重对职工不良情绪的疏导和教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排查安全生产隐患。
近五年内,该所无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及刑事案件,无重大失窃及生产安全事件发生。在计划生育方面,该所认真履行生育职责,无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无违纪行为,无非法行医行为,并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加强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储存、处置等管理工作,无医疗废物流失行为。
下一步,市结核病防治所将积极筹备建立胸科医院,填补我市没有胸部疾病专科医院的空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控制结核病的疫情继续努力,为“健康商丘”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