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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21年4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11批 2021年4月23日)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序号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1D2HA202104170071商丘市虞城县环保局不落实垂改政策,不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虞城县其他污染 (一)群众反映不落实垂改政策问题情况基本属实

  1.改革推进情况

  2019年7月29日,市委书记王战营主持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商丘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2020年9月14日,市委书记王战营主持召开会议审议《商丘市深化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2020年11月26日接到改革结项通知后,王战营书记、张建慧市长等主要领导作出批示,2020年12月18日,副市长倪玉民主持召开全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推进协调专题会议,经与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沟通衔接,结合当前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对全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关于划转人数和后期人员核实、经费保障、资产划转的工作方向。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改革中编制数及机构规格均给予了大力支持。

  2.垂直改革进展情况

  (1)垂直改革完成情况。一是垂改方案已印发。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于2019年8月16日印发了《中共商丘市委办公室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商办〔2019〕92号)。二是更名挂牌已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1月完成更名挂牌。10个县(市、区)分局于2020年4月28日完成更名挂牌。三是“三定”方案已印发。市生态环境局“三定”方案于2019年4月印发。10个分局的“三定方案”已明确,市委编办于2019年10月18日下发商编办〔2019〕108号《中共商丘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市生态环境机构有关机构编制问题的通知》。四是我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展情况: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于2019年12月更名挂牌,“三定方案”尚未印发。10个县(市、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于2020年5月31日完成更名挂牌,“三定方案”已明确,市委编办于2020年4月30日下发商编〔2020〕23号《中共商丘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深化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2020年12月17日印发《中共商丘市委办公室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等5个方案的通知》(商办〔2020〕21号)。

  (2)垂直改革未完成事项。一是所属县(市、区)生态环境机构人员上收到市级尚没有确定。二是所属县(市、区)生态环境机构人员工资、工作经费保障渠道调整(到市级),完成资产财务划转和交接,此项工作还没完成。

  3.存在的问题

  一是编制较少,难以满足工作需要。二是人员超编严重。三是混编混岗严重。四是自收自支工资、五险一金、经费无法保障。

  (二)群众反映不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问题情况属实

  1.虞城县环保局基本情况

  虞城县环境保护局现有股室5个,3个二级机构,共有行政编制9名,事业编制41名。实有在职工作人员272人,其中:财政全额拨款人员20人,自收自支252人。

  2.五险一金缴纳情况

  虞城县环境保护局20名财政拨款人员的五险一金均已缴纳,其余252人均为自收自支、工资来源全部为财政非税返还,应缴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医疗保险(目前,干部职工自收自支的人员每年年底按城镇居民医保标准统一交纳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自虞城县环保局成立以来五险一金一直没有资金缴纳。

基本属实 (一)群众反映不落实垂改政策问题整改情况

  1.按照市委、市政府垂改方案积极配合、推进县生态环境机构人员上收工作。

  2.积极配合市财政部门做好经费保障工作。按照上划人数,保障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

  3.按照市委、市政府垂改方案要求推进资产划转工作。虞城县环保局对现有资产进行认真核实,把核实的资产通过财政部门划转至市生态环境局。

  4.按照市委、市政府垂改方案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分工,采取有力措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积极稳妥做好上收工作,2021年12月底完成垂改工作。

  (二)群众反映不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问题整改情况

  为从根本上解决虞城县环境保护局工资待遇、五险一金问题。2021年4月19日虞城县人民政府制订了整改方案,采取了以下措施:

  1.2021年6月20日前,按行政事业编制解决2021年度县环保局人员工资待遇和五险一金问题,保证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2.商丘市垂直改革全面完成前,由县财政局按行政事业编制将县环境保护局人员工资和五险一金纳入县财政全额供给预算管理。

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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