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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21年4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12批 2021年4月23日)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序号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1D2HA202104180004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坞墙镇校张庄村内,色母颗粒加工厂,生产过程中排放废气,噪声扰民。睢阳区大气 经现场调查核实,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群众反映的色母颗粒加工厂位于一农户家中,是一个家庭作坊,负责人薛明立,身份证号码412322196903128110。该作坊于2021年2月建设,2021年3月投入生产,生产工艺为:石粉、颜料和聚乙烯蜡混合搅拌后机器挤压形成颗粒,搅拌时产生粉尘和噪声。现场发现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无环评手续。

部分属实睢阳区政府已责成坞墙镇政府务必高度重视,针对群众举报问题立行立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对辖区内涉污企业排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改,从源头上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截至4月20日,坞墙镇政府已对该作坊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完毕已办结无2D2HA202104180012商丘市虞城县营郭镇东边2公里左右路南,如意搅拌站厂区内原料未覆盖,扬尘大,厂区占用土地为非工业用地。虞城县大气,土壤 经现场调查核实,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群众举报的商丘市如意搅拌站实为虞城县传峰商砼有限公司,位于虞城县木兰镇(原营郭镇)李双阁村,法定代表人杨亚茹,身份证号码341281199201118144,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25MA3XAXRD55,主要生产设备为2条混凝土搅拌机设备生产线、3台装载机、4辆罐车、1台洗车泵。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计量配料—输送—搅拌—成品,主要原材料沙子、石子、水泥、粉煤灰、外加剂。该单位2016年9月开工建设,2018年9月投入生产,有环评手续,完成了环保自主验收。

  1.该单位原料储存在物料仓内,物料仓外无原料存放。群众举报的原料未覆盖问题不属实。

  2.该单位物料仓东侧未完全密闭,导致部分扬尘外排。群众举报的扬尘大问题属实。

  3.根据兰镇国土资源所出具的证明,该单位厂区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符合木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群众举报的厂区占用土地为非工业用地问题属实。

部分属实针对该单位物料仓东侧未完全密闭问题,2021年4月19日,虞城县环境保护局对该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罚责改〔2021〕第36号),责令该单位于4月21日前整改到位。截至4月20日,该单位已将物料仓密闭到位,完成整改。是无3D2HA202104180013商丘市虞城县营郭镇东边2公里左右路南,如意搅拌站厂区内原料未覆盖,扬尘大,厂区占用土地为非工业用地。虞城县大气,水 经现场调查核实,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群众举报的动物骨头熬油厂实为王思金动物骨头收购点,位于虞城县大侯乡李楼村,负责人王思金,身份证号码412321196807314814,无营业执照。主要原料为驴骨头,生产工艺为收购—外售。该收购点于2021年2月建设,2021年3月投入使用。该收购点没有办理环评手续,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属于“散乱污”企业。

  1.该收购点不使用动物骨头熬油。群众举报的用动物骨头熬油问题不属实。

  2.该收购点把收购回来的驴骨头进行露天堆放,产生难闻气味。群众举报的气味难闻问题属实。

  3.该收购点不生产,不使用锅炉,在厂区西侧的1台0.5蒸吨锅炉长期未使用,现已拆除。群众举报的使用燃煤锅炉问题不属实。

  4.该收购点只收购,不加工,无废水产生。群众举报的废水随意排放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1.依法取缔。该加工点未办理环评手续,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属于“散乱污”企业。2021年4月21日,虞城县已依法将该收购点取缔到位。

  2.加强监管。虞城县将加强日常监管,不定期巡查,杜绝死灰复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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