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时期,睢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坚持疫情防控与化解纠纷并重,充分利用电话、微信、QQ等线上方式,不见面、零接触,公平高效地处理、调解多起劳动争议案件,实现了一部电话、一台电脑足不出户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既保证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有力实施,又及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疫情期间可以递交书面劳动仲裁申请书吗?”8月26日,睢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员徐宋婧接到市民陈某某打来的咨询电话。徐宋婧回复称,根据全市疫情防控要求,该院仲裁业务对外办理窗口暂时关闭,改为线上申请和电话来访等方式在线办公,对于受理案件实行线上先行调解。
原来,陈某某曾在一家公司从事销售工作,上了7天班后因本人原因需要离职,便跟公司负责人申请离职并要求发放其7天的工资750元。公司负责人却称,按照公司规定,头7天属于无薪试用,并以此为由拒不支付工资。徐宋婧在了解基本情况后,与该公司负责人刘某取得电话联系,告知其所谓的“7天无薪试用”不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经过反复沟通,最终以公司支付陈某某500元工资的方案达成调解意见。
据了解,自8月13日疫情防控措施升级至今,睢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通过各种线上方式帮助2名准大学生要来辛苦打工挣来的5000元学费,还让赵某等6名建筑工人被拖欠的2万余元工资有了着落。
“在疫情期间如何灵活多样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从源头解决关系劳动者切身利益的争议矛盾,是对我们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的一次检验,也是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契机。”睢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李蕊表示,该院在特殊形势下秉承“关闭窗口不关闭业务”的工作态度,多通道、全方位服务于广大劳动者和企业,努力做到源头化解、案结事了,为全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作出了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