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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4 2021年12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临大事而不忘大礼的宋襄公
刘秀森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泓水之战中的宋襄公。常文化 绘图

  春秋时宋国与楚国的泓水之战,宋国虽然在兵力对比上处于劣势,但却具有凭恃泓水之险的地理优势。当时是冬十一月,天气寒冷,楚军天明后在冷水中渡河,宋军如果能利用自己的优势,借楚军的大意,不失战机,先发制人,是可以打败楚军的。但当时亲自率军的宋国国君宋襄公却对敌人讲仁义,因此遭到残败。后人评论宋襄公,观点不一,不少论者认为宋襄公“愚不可及”。而《春秋公羊传》的作者公羊高和《史记》的作者司马迁却对宋襄公给以很高的评价。这两个人都是历史上圣贤一级的人物,他们为什么赞扬宋襄公呢?

  我们先看看泓水之战的情况。据《左传·僖公二十二年》记载:“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济。司马曰:‘彼众我寡,及其未既济也请击之。’公曰:‘不可。’既济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陈而后击之,宋师败绩。公伤股,门官歼焉。国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寡人虽亡国之余,不鼓不成列。’”

  这段记载说的是:鲁僖公二十二年冬十一月初一日,宋襄公率军与楚军在泓水边作战。宋军已经排成队列,而楚军还没有全部渡过河。司马公孙固向宋襄公建议:“敌众我寡,趁他们没有全部渡过河,请下令攻击他们。”宋襄公说:“对方还没有全部渡过河,不行。”楚军渡过河后还没有排开阵势,司马公孙固又请求趁机攻击敌人。宋襄公说:“还不行。”两次失去战机,等楚军摆好了阵势,宋襄公才下令进攻。最后宋军被打得大败,宋襄公大腿受箭伤,跟随宋襄公的卿大夫子弟任护卫的被歼灭。人们责怪宋襄公对敌人讲仁义。宋襄公说:“君子不两次伤害敌人,不擒捉头发花白的敌人。古代的作战,不靠关塞险阻取胜。寡人虽然是殷商亡国的后裔,也不攻击没有摆开阵势的敌人。”

  后世多评论泓水之战中宋襄公对敌人讲仁义太愚蠢了。而战国时的公羊高在其所著的《春秋公羊传·僖公二十二年》中却盛赞宋襄公曰:“君子大(敬的意思)其不鼓不成列,临大事而不忘大礼,有君而无臣,以为虽文王之战亦不过此也。”其中的“文王”指周文王;商周时期打仗讲究出“礼义之兵”,“成列而鼓”(双方都摆好阵势再开始击鼓向敌人发起攻击),所以公羊高称赞宋襄公的礼义,“即使周文王打仗也不过如此”。西汉司马迁在《史记·宋微子世家》中同样给宋襄公以很高的评价:“襄公既败于泓,而君子或以为多(高的意思),伤中国阙(同“缺”)礼义,褒之也,宋襄之有礼让也。”(宋襄公在泓水之战中吃了败仗之后,君子认为他值得赞扬,在人们伤感礼仪缺失之时,宋襄公却秉持礼的精神,值得称赞。因为宋襄公具有礼让精神)。

  到底应该怎样看泓水之战中的宋襄公呢?如果撇开历史背景,单以胜败评论泓水之战,宋襄公因为对敌人讲仁义而遭到那样的残败,的确是愚蠢到家了。然而,我们想一想,宋襄公如果是这样愚蠢的人,怎样会做一国之君,而且是春秋时五霸之一呢?公羊高和司马迁如果没有充分根据,怎么会也那样“愚蠢”地评价宋襄公呢?

  评价历史人物,不能不讲当时的时代情况而抛开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原来,在宋襄公所处的春秋时期,虽然“礼崩乐坏”,但商周之礼对人们的约束还是实实在在地存在的。那时候,人们都要按礼仪行事,遵守战争传统规矩的风气仍然很浓。所以中国在春秋战国时期成就了“礼仪之邦”的称誉。

  我国记载从商周到春秋战国时期古代作战原则的重要兵书《司马法》曰:“以礼为固,以仁为胜,既胜之后,其教可复,是以君子贵之也。”意思是说:以礼制为规范,军队就能巩固,以仁义为宗旨,就能战胜敌人。用这种方法,取胜以后还可以反复运用,因而贤德的人都很看重这种方法。《司马法》又说:“古者,逐奔不过百步,纵绥不过三舍,是以明其礼也。不穷不能而哀怜伤病,是以明其仁也。成列而鼓是以明其信也。争义不争利,是以明其义也。又能舍服,是以明其勇也。”意思是:古时候的战争,追击溃逃的敌人不能超过一百步,追踪主动退却的敌人不超过九十里,这是为了表示礼让;不残杀丧失战斗力的敌人,并哀怜他们的伤病人员,这是为了表示仁义;等敌人布阵完毕后再发起进攻,这是为了表示诚信。争大义而不争小利,这是为了表示战争的正义性。赦免降服的敌人,这是表明自己军队的勇敢。而且,《司马法》还记载:“冢宰与百官布令于军曰:‘入罪人之地,无暴圣祗,无行田猎,无毁土功,无燔墙屋,无伐林木,无取六畜、禾黍、器械,见其老幼,奉归勿伤。虽遇壮者,不校勿敌,敌若伤之,医药归之。’”意思是:在战争之前,为六卿之首的冢宰要使百官向军队宣布命令:“进入所攻击的国境,不准亵渎神位,不准打猎,不准破坏水利工程,不准烧毁房屋建筑,不准砍伐树木,不准擅取家畜、粮食和用具。见到老人和儿童,要护送他们回家,不准伤害。即使遇到少壮的人,只要他们不抵抗,就不以敌人对待。对于受伤的敌人,给予治疗,而后放他们回去。”这些都是当时战争的规矩。

  有学者研究,西周时期确立的礼乐文明,表现在军事领域方面便是用“礼”来指导和制约具体的战争行动。东汉著名史学家班固在《汉书·艺文志·兵书略序》中说:“下及汤武受命,以师克乱而济百姓,动之以仁义,行之以礼让,《司马法》是其遗事也。”殷商、西周时期的战争,受“军礼”文化精神的规范,所呈示的主导倾向为“义兵至上”,战争形式也充满温和宽厚的特点和“仁义”精神与“礼让”的原则。《司马法·仁本》记载的周人在战争之前,要由冢宰向军队发布的训令,内容还包括在战争中遇到对方身分高的人,尤其是遇到敌军的统帅时,普通士兵一定要下战车敬礼;若是敌军统帅在逃跑,追赶的人一定不能不择手段地追杀;对待敌国的君主要像对待本国的君主一样尊敬。但到了春秋中后期,“礼崩乐坏”导致战争由信奉“军礼”转变为“诡道”。这说明,在历史的演进中,战争经历了由温和到残酷、由“宗仁尚义”到“唯力是尚”的变化。《淮南子·泛论训》云:“古之伐国,不杀黄口,不获二毛,于古为义”。战争从春秋之前到春秋时期的“道义化”、“温和化”逐渐演变为诡诈,乃至杀人盈城、流血千里,也从侧面证明了孔子对“礼崩乐坏”感喟的原因。周人虽然不能不依赖武力巩固其统治,但他们毕竟是具有高度的文化教养;在他们的价值系统中,赤裸裸地“以力服人”是最不足取的。因此虽属征战之事,也必须“文之以礼乐”。

  传统的战争礼仪是秦国开始破坏的。《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记载:“彼秦者,弃礼义而上首功之国也。”《战国策》云:“秦,虎狼之国也,无礼义之心。”其次是楚国不讲仁义,被称为“蛮夷之国”。但在诸侯国中,战争遵守礼仪之风仍然没有全部改变,“不鼓不成列”仍然是一些诸侯国遵守的规则。泓水之战中宋襄公就是这样遵守的。

  春秋时诸侯国的人们在战争中讲仁义,有不少实例。如:在交战过程中见到对方的国君不但不能攻击,而且必须行礼,然后才可以继续找其他对象争胜负,《左传·成公十六年》就记载,晋国和楚的鄢陵之战:“郤至三遇楚子之卒,见楚子,必下,免胄而趋风。楚子使工尹襄问(慰问)之以弓,曰:‘方事之殷也,有韎韦之跗注,君子也。识见不谷而趋,无乃伤乎?’郤至见客,免胄承命,曰:‘君之外臣至,从寡君之戎事,以君之灵,间蒙甲胄,不敢拜命,敢告不宁君命之辱,为事之故,敢肃使者。’三肃使者而退。”意思是:晋军主将郤至三次碰到楚共王的亲兵,每次见到楚共王都要下车,脱下头盔表示礼节,疾走如风。楚共王很高兴,派工尹襄送上一张弓去问候,说:“正当战事激烈的时候,有一位身穿金黄色牛皮军服的人,他是个君子啊!刚才见到我脱帽行礼,快步行走,他莫非是受伤了?”郤至见到来问候的人,脱下头盔接受楚共王的问候,说:“贵国君王的外臣郤至跟随寡君来作战,托君王的福,参与了披戴铠甲和头盔的行列,所以无法拜受君王慰劳的旨意。谨向君王报告没有受伤,对于君王的惠赐,我感到惭愧。由于战事的缘故,谨向使者敬礼。”于是,三次向使者行肃拜之礼以后才退去,找别人对决去了。《春秋公羊传》中说的“有君而无臣”就是这个意思。当时的战争就是如此地遵礼。

  再如,《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记载,楚国侵略宋国包围了睢阳,晋国为救宋国,用计策使楚国的附国曹国、卫国与楚国断绝邦交,楚军元帅“子玉怒,从晋师。晋师退。军吏曰:‘以君辟臣,辱也。且楚师老矣,何故退?’”子玉发怒,追逐晋军。晋军撤退。军吏说:“以国君(指晋文公)而躲避臣下(楚国的臣下子玉),这是耻辱。”这是宋襄公的儿子宋成公时期的事,可见当时“有君而无臣”的战争礼节在诸侯国军中仍没完全失去其规范意义。

  在宋成公后四代宋元公时,宋国的“华向之乱”中,叛军战将华豹和平叛的公子成相遇,华豹一箭从公子城的耳边穿过;当华豹正准备射出第二箭时,公子成大喊:“你已经射出一箭让我受伤了,这时候还不让我还击,你这种行为真是太卑鄙了!”华豹立刻觉得自己没遵守礼仪,于是放下手中的剑,等着公子成回击。可见战争礼仪在宋襄公之后的宋元公时仍没有完全消失。

  当时的战争还有一条原则:如果对方逃跑,追进中不能乘人之危。《左传·宣公十二年》记载:“晋人或以广队不能进,楚人惎之脱扃,少进,马还,又惎之拔旆投衡,乃出。”(晋国与楚国打仗的时候,晋国人败逃时有战车陷在坑里不能前进,在后追击的楚军竟然教他们抽出车前横木,让他们再逃;没走多远,晋人的马盘旋不能前进,在后追击的楚军竟然又教他们拔掉大旗,扔掉车辕头上的横木,这样晋人才逃了出去。)

  据《左传·宣公二年》记载:“狂狡辂郑人,郑人入于井,倒戟而出之,获狂狡。”郑国的公子归生受楚国的命令进攻宋国,宋国的华元、乐吕率军抵抗,双方在大棘展开战争。开始时,宋军将郑军击败,郑军将士逃跑。宋国的狂狡在追赶郑国军队的一个将领时,郑国的将领仓皇中落入田野里的一口井中。狂狡觉得如果落石下井击死对方不合礼仪,便把戟倒过来伸到井里,让那人抓住戟柄上来再战。

  鲁昭公二十七年(公元前517年),吴王僚发兵攻打楚国,两军在穷邑一带展开激战。吴国军队节节败退,楚国工尹商阳指挥战车追赶败军,陈弃疾为御者。商阳的战车追上吴国的败兵,却迟迟不肯引弓射箭,陈弃疾说:“追杀吴军是楚王的命令,不能怠慢,您可以引弓射箭了!”商阳慢慢从弓囊之中取出弓,但却引而不发。陈弃疾又催,商阳放箭射杀一个吴兵,就把弓收回弓囊。又追上几个吴国的败兵时,陈弃疾催促商阳赶紧放箭,商阳再次引弓射箭,又射杀两个吴兵。每射杀一个吴兵,商阳都要下车亲自去把死者的眼睛合上。连续射杀三个吴兵后,高阳就命令陈弃疾停止追赶,说:“射杀三个吴兵就可以交差了,没有必要穷追猛打,再射杀更多的人了。”

  以上战例说明,传统的战争礼仪虽然由秦国率先破坏,但在春秋时期的战争中还是在一些诸国中被遵守的。这是后来人、尤其是今人不可理解的。但历史上的状况就是这样。古人有古人的道理,不能以今人的道理衡量古人。

  在春秋中、末期,人们对传统的战争礼仪已经有了两种不同的态度。据《左传》等史籍记载,泓水之战以宋军的残败告终,宋襄公重伤,多亏司马公孙固将他救出;又多亏宋襄公的哥哥目夷从睢阳率军前来接应,杀退追赶的楚军,宋襄公才逃回了睢阳。当时宋襄公身边的人责备宋襄公不该在作战时对敌人仁义。而宋襄公却阐述应该遵守的战争礼仪说:“‘君子不重伤,不禽(擒)二毛。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寡人虽亡国之余,不鼓不成列。”他的哥哥目夷反驳他说:“君未知战。勍敌之人,隘而不列,天赞我也。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犹有惧焉。且今之勍者,皆吾敌也。虽及胡耆,获则取之,何有于二毛?明耻教战,求杀敌也。伤未及死,如何勿重?若爱重伤,则如勿伤;爱其二毛,则如服焉。三军以利用也,军鼓以声气也。利而用之,阻隘可也;声盛致志,鼓儳可也。”(“主公不懂得作战。强大的敌人,因地势险阻而未成阵势,这是上天帮助我们;阻碍并攻击他们,不也可以吗?还有什么害怕的呢?而且当时面对的是强大的敌人。即使是年纪很大的,能俘虏就抓回来,还管什么头发斑白的敌人?明耻以鼓舞战斗的勇气,教战使掌握战斗的方法,就是为了杀死敌人。敌人受伤却还没有死,为什么不能再杀伤他们?如果怜惜敌人不愿再去伤害受伤的敌人,不如一开始就不伤害他们;怜惜头发斑白的敌人,不如对敌人屈服。军队凭借有利的时机而行动,锣鼓用以鼓舞士兵的勇气。利用有利的时机,敌人遇到险阻,我们可以进攻。声气充沛盛大,增强士兵的战斗意志,攻击未成列的敌人是可以的。”)

  由此可见,战争在历史的演进中经过“宗仁尚义”到“唯力是尚”的变化,在春秋中后期,人们对传统的战争礼仪已经有了两种不同的态度。

  泓水之战时,正在这种变化的进程中,“宗仁尚义”的礼仪还没有退出历史舞台,而唯杀敌是尚已经开始登场。在这种情况下,充当战争角色的人们,尤甚是军队的首领,面临两种观念的选择。而在敌方已经放弃了仁义的情况下,一向遵行仁义的宋襄公仍然选择了仁义。在当时和之后的战争中,似宋襄公这样选择的也屡见不鲜。孔子说:“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论语》)孟子说:“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上》)依儒家的观点来看,宋襄公虽败犹荣。所以,君子对春秋时仁义的缺失十分伤感、忧虑,感叹社会风气日下。因此公羊高对宋襄公“临大事而不忘大礼”十分称赞,司马迁作《史记》也对宋襄公坚持仁义“褒之也”。他们认为“宗仁尚义”不应该被抛弃,过去的好东西被丢掉是莫大的悲哀。

  仔细分析,目夷的“明耻教战,求杀敌也”也不尽全面。明辱教战,除“杀敌”之外,也不可忽视化敌的巨大作用,分化和争取敌人,也是取胜的一大策略。战争中不忘行仁义,是分化、争取敌人的重要方法。行此,在很多时候可以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既可取得战争胜利,也大大减少了自己军队的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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