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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22年1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国税局、市医疗保障局发布通告
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 延期至2022年2月
记者 张凌伟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近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该局联合国家税务总局商丘市税务局联合发布通告,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延期至2022年2月。

  据了解,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2021年继续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同步提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40元,达到每人每年320元。目前,我市正在组织开展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市民可以通过“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河南税务”APP、豫事办、河南税务“微税保”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方式办理,也可以到签约银行网点柜台或部分试点乡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网点及各县(区)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线下缴费。为方便外出务工人员春节期间返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研究决定将我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在延长期内缴费的,从缴费次月起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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