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回民中学:
为实施商丘城市建设规划,盘活存量土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等有关规定,根据《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商丘市回民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商政文〔2022〕69)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收回位于梁园区建设街道办事处东至清泉路、西至邓斌路、南至建设路、北至水源路,用途为教育,划拨宗地面积为253488.539平方米(合380.233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并注销土地使用权人为商丘市回民中学编号为《商梁划拨(2021)第2号》的国有建设用土地划拨决定书。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下达之日起60日内向商丘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园分局
联 系 人:朱永伟 晋卫军
联系电话:0370-3125137 2813886
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