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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10月15日起正式实施

校外培训管理与处罚更清晰了

本报融媒体记者 鲁 超 实习生 肖 楠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近日,教育部颁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23年10月15日起正式实施。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表示,“双减”改革实施两年来,校外培训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隐形变异开展校外培训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个别机构“卷款跑路”问题仍零星发生,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仍不时受到损害,迫切需要健全校外培训法律制度,明确执法责任、执法权限、执法依据等,提升校外培训执法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让违法者付出代价,让合规者受到保护,保障“双减”改革不断取得实效。

  明确违法、违规责任及罚则

  记者发现,该《办法》明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招收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违法开展校外培训,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适用本办法。此外还明确了擅自有偿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的情形,列举了“转线上”“转地下”“换马甲”等3种隐形变异行为及兜底条款,规定了警告直至10万元以下罚款的法律责任。《办法》还提出,对中小学在职教师擅自有偿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对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情况,《办法》第十七条根据行政处罚法授权(第十三条),列明了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认定情形,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同时符合线下培训有专门的培训场所或线上培训有特定的网站或者应用程序、有2名以上培训从业人员、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分工的,即构成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责令停止举办、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办法》的实施可以很大程度减少校外培训机构的数量,减轻学生的压力和家长的经济负担。以前,许多家长为了让孩子能够提高综合素质,会选择送孩子去校外培训机构,而这些机构往往会收取高额的学费,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同时,一些培训机构还会以各种借口要求学生参加额外的课程或者测试,增加了学生的负担,也让他们感到疲惫。”我市一小学语文教师李老师表示,《办法》的颁布可以有效杜绝这种现象,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与学生的压力。

  制止不合规竞赛谋利

  对于校外培训机构擅自组织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的社会性竞赛活动的问题,《办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要责令改正,并退还所收费用,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此《办法》的颁布,可以筛选掉那些不合规的比赛。身边有很多同学参加过一些校外的竞赛,有些比赛根本就不符合规定。还有一些竞赛会以‘拓展思维、增强创造力’为名,吸引同学们报名参加,进行不透明收费。”初中生小刘告诉记者,对于学生来说,不合规的竞赛是一种负担,甚至是一种“割韭菜”的行为。一些培训机构往往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吸引家长和学生报名参加并不具有权威性的比赛。而《办法》的颁布可以更好地保护同学们的权益,让大家不再受到不合规竞赛的干扰。

  对预收费要求严格

  对校外培训机构拒不执行预收费监管有关规定的行为,此前,教育部同有关部门出台了相关政策,明确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收取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学科类培训收取费用不得超过政府指导价限额标准,非学科类培训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5000元。《办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管理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相关部门有关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收学员、吊销许可证件。

  “孩子在校外报名了兴趣班,《办法》的出台可以规范一些补习班乱收费的现象,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市民张先生告诉记者,以前为孩子报名校外培训机构经常会收取高额学费,而且有些机构还会以各种借口要求学生参加额外的课程或者测试,收取更多的费用。这些机构的行为不仅给家长带来了经济方面的压力,也影响了学生的学习体验。

  “现在,《办法》的实施可以有效地管理这种现象,保护了我们作为消费者的权益。”一位家长表示,《办法》的出台,为消费者创造了一个更加安全、规范的市场环境。

  举报渠道更有保障

  如发现违法培训问题线索,可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教育部官网、“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及各地开通的监督举报渠道进行投诉举报;如涉及违法违规收退费等经济纠纷问题,还可通过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也可向当地消协组织投诉举报,共同推动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共同维护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

  我市教育系统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发现违法培训行为,可以进行投诉举报。“投诉举报是维护社会公正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手段,也是对违法培训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如果大家发现有机构或个人进行违法培训活动,可以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投诉举报。这不仅是维护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也是保障教育公平和促进教育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同时,他呼吁大家积极参与到投诉举报中来,共同维护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推动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共同促进教育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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