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家电商平台先后公布支持“仅退款”功能。对于公布的新规,有网友认为,“仅退款”会滋生出“羊毛党”,并担心他们造成的损失会被商家转嫁给普通消费者,退款的人多了,其他客户会不会反而成了买单的人。短期来看是利好消费者的,但是从长远的角度上来说,对消费者来说真的是好事吗?
在电商平台的“仅退款”模式,会使得消费者的退款流程将更加方便快捷,特别是在遇到商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时,不用经历商家或淘宝官方客服的反复沟通,或流程上的多次核验,只需点击“仅退款”,就可直接获得退款。
不过,单就“仅退款”的设计而言,更可以直接视作赋予消费者“无理由退款”的权利,相对于对消费者更为有利,可以增加消费者在消费关系博弈中的筹码,倒逼商家改进服务,更注重保证商品的质量,但同时“无理退款”也是一柄双刃剑,被滥用就可能透支消费诚信,如消费者恶意退款,甚至退款不退货,借机薅羊毛,便会损害平台商家的合法权益。
消费公平是双向的,既要保护消费者利益,又要维护商家合法权益。平台参与电商交易规则制定,调节消费关系,优化消费环境,无可厚非,但同样需要平等对待电商与在线用户,不能厚此薄彼,更不能非此即彼。
换言之,平台推出“仅退款”功能,关联的风控要跟上,而不能大撒把,由消费诚信博弈调节。如平台在建立“仅退款”功能的同时,在程序上保证“退货”的同步,即消费了选择了退货并有物流快递的签收信息,方能获得退款申请的权利,堵死投机薅羊毛的漏洞。对可能发生的恶意退款,则相应建立完善的商家商品质量管控、平台用户消费信用管理等机制,运用信息大数据技术,精准把控,确保“仅退款”适用的商家与消费者范围具有靶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