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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向阳讲话

发布时间:2024-07-05 10:34:34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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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今年会体育平台入口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今年会体育平台入口以及体育比赛网上报名入口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安全教育平台登录入口【官网入口】

1、安全教育平台登录入口【官网入口】:

2、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3、第二条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4、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

5、第四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6、(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7、(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8、(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9、(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10、(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11、第五条各级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履行学校周边治理和学校安全的监督与管理职责。

12、学校应当按照本办法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

13、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安全。

14、第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15、第七条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16、(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17、(二)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18、(三)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19、(四)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20、(五)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21、教育督导机构应当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

22、第八条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23、(一)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

24、(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5、(三)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

26、第九条卫生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27、(一)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28、(二)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学校饮用水和游泳池的卫生状况。

29、第十条建设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30、(一)加强对学校建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责令立即排除;

31、(二)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

32、(三)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纠正;

33、(四)依法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相关设施设备。

34、第十一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学校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

35、第十二条公安、卫生、交通、建设等部门应当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与学校安全管理相关的社会治安、疾病防治、交通等情况,提出具体预防要求。

36、第十三条文化、新闻出版、工商等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的有关经营服务场所加强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者,维护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良好环境。

37、司法行政、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学校安全教育职责。

38、第十四条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应当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39、(一)保证学校符合基本办学标准,保证学校围墙、校舍、场地、教学设施、教学用具、生活设施和饮用水源等办学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

40、(二)配置紧急照明装置和消防设施与器材,保证学校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师生宿舍等场所的照明、消防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规定;

41、(三)定期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的,及时予以维修;对确认的危房,及时予以改造。

42、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障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43、有条件的,学校举办者应当为学校购买责任保险。

44、第十五条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45、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46、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47、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48、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49、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50、第十九条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于政府保障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51、第二十条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52、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53、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

54、学校应当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55、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

56、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托幼机构与小学在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组织学生定期体检。

57、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58、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59、第二十五条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60、学校应当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61、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62、第二十六条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63、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粘贴统一标识。标识样式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64、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65、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66、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67、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68、第二十八条学校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69、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70、学校以及接受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71、第二十九条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72、(一)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73、(二)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74、(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75、(四)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76、第三十条学校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77、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

78、第三十一条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

79、第三十二条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80、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应当有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巡查。

81、第三十三条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制作烟花爆竹、有毒化学品等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

82、第三十四条学校不得将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83、学校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

84、第三十五条学校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

85、学校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86、第三十六条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87、第三十七条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88、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89、第三十八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90、第三十九条学校应当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91、第四十条学校应当针对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与要求,对学生进行实验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等的安全防护教育。

92、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对寄宿学生进行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93、第四十一条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94、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

95、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和体验,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96、学校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

97、第四十二条学校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

98、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99、第四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高等学校协商,选聘优秀的法律工作者担任学校的兼职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

100、兼职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应当协助学校检查落实安全制度和安全事故处理、定期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等,其工作成果纳入派出单位的工作考核内容。

101、第四十四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员、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

102、第四十五条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103、第四十六条学生监护人应当与学校互相配合,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项安全教育。

104、学校鼓励和提倡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105、第四十七条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听取学校和社会各界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06、第四十八条建设、公安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设工程,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

107、第四十九条公安机关应当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108、第五十条公安、建设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109、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上下学时间,公安机关应当根据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协管人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110、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农村地区交通工具的监督管理,禁止没有资质的车船搭载学生。

111、第五十二条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112、第五十三条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113、第五十四条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114、第五十五条在发生地震、洪水、泥石流、台风等自然灾害和重大治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教育等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转移、疏散学生,或者采取其他必要防护措施,保障学校安全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115、第五十六条校园内发生火灾、食物中毒、重大治安等突发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灾害时,学校应当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116、第五十七条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117、第五十八条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学校应当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属于重大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逐级上报。

118、第五十九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学校安全工作和学生伤亡事故情况。

119、第六十条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视情况联合或者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120、第六十一条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不依法履行学校安全监督与管理职责的,由上级部门给予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1、第六十二条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2、(一)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123、(二)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124、(三)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

125、(四)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126、(五)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12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128、第六十三条校外单位或者人员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引发学校安全事故的,或者在学校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29、第六十四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赔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130、第六十五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劳动的安全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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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3、为了让广大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有意义的暑假,现就做好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暑假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4、一、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协同当地宣传部门,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普及安全知识。暑假前,每一所中小学幼儿园都要安排专门的暑期安全教育活动,通过主题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和致家长书等形式,将安全提示内容告知每一个学生、每一个家长,强化家长保护儿童的责任意识。要针对学生安全事故易发多发领域,重点开展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欺凌暴力、防触电、防交通事故、防自然灾害等方面的教育。暑假期间,班主任老师要通过微信、QQ群和手机短信等途径加强对班级学生的持续引导,做到防范知识反复讲,安全警示常常提,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自救能力。

5、二、丰富学生暑期生活。各地各校要结合学习*给陕西照金北梁红军小学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认真开展“崇尚英雄精忠报国”等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当地红色资源和国家面向青少年学生推荐的优秀影片、优秀图书,通过观看影视作品、诵读英雄家书、寻访英雄故事、瞻仰烈士遗迹等形式,引导广大学生铭记英雄、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和关爱英雄。继续开展“品味经典”阅读实践活动,指导学生制定暑期阅读计划,向学生推荐一批符合学生阅读特点、富有教育意义的书籍。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体育、科技和文化艺术教育活动,引导学生保持暑期锻炼身体的习惯。各级各类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要专题开设暑期研学实践课程,打造精品研学实践线路,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要统筹调配师资,尽量多开设一些丰富多彩的兴趣班,满足中小学生暑期需要。鼓励和支持中小学体育场馆、图书馆(阅览室)、乡村学校少年宫暑期定期向学生开放。

6、三、合理控制学业负担。学校要由学科组、年级组集体研究和统筹管理学生暑假作业,提高作业质量,合理控制作业总量。倡导布置一些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严禁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防止将学生家庭作业变成家长作业。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禁止有偿补课的有关规定,可以利用假期对中学高年级学习困难学生进行辅导帮扶,但要合理控制总体补习时间。通过召开家长会等途径,引导家长不盲目给孩子报各类补习班、提高班。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违规补课现象的督导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暑期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监管,对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7、四、预防沉迷网络和游戏。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暑期沉迷网络和游戏的教育引导工作,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科学对待、合理使用网络,了解预防沉迷网络知识和方式,提高对网络黄赌毒信息、不良网络游戏等危害性的认识,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和不法行为。认真做好预防沉迷网络的《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复印发放工作,确保传达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位家长,并做好回执回收保管。学校放假前要及时提醒家长并向家长推送防范知识,帮助家长提高自身网络素养,掌握沉迷网络早期识别和干预的知识,引导孩子文明上网,控制使用电脑和手机时间,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孩子网络游戏沉迷和不当消费行为。要提醒家长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合理安排好孩子一日学习与生活,注重培养健康情趣和良好习惯。

8、五、帮助养成劳动节约习惯。各地各校要引导学生暑假期间积极参加适合的农业生产、工业实训、商业和服务业公益劳动与志愿服务等体验活动,逐步形成热爱劳动、吃苦耐劳、勤俭节约的思想品质和行为习惯。充分利用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综合实践基地和其他社会资源,结合研学旅行和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学工学农。指导家长安排适量的劳动家庭作业,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和个性差异布置洗碗、洗衣、扫地、整理等力所能及的家务,帮助树立节水节粮节电意识,让家长成为孩子家务劳动和节约行动的指导者和协助者。

9、六、关爱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各地各校要详细了解每一位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暑假安排以及家庭监护情况,帮助他们规划暑期生活,建立畅通的暑期沟通交流渠道,及时帮助他们解决突发性的困难问题。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联席会议作用,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履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职责,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假期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特别是要加强对无人监护留守儿童的关心照顾,加强对溺水多发区、交通事故多发区的监管,确保留守儿童暑期人身安全。积极会同开展青年志愿者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七彩假期”志愿服务工作。结合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活动,组织“圆梦蒲公英”活动,组织和引导贫困地区学生和乡村留守儿童深入城乡改革开放重点地区和热点领域,切实感受祖国改革发展的喜人成就,增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责任。;

三、驻马店安全教育平台登陆入口

一、驻马店安全教育平台学生登录入口驻马店安全教育平台学生登录入口地址为: ,学生和家长可以输入学籍帐号登录。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推动全国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委托,中国教育学会组织专家,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参考国外经验,紧密结合我国中小学、幼儿园实际,研制完成切实可行的我国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及评价标准。2013年,受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委托,中国教育学会在全国建立安全教育实验区,开展基于信息化平台的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模式研究,探索和创新安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为各地开展安全管理及安全教育提供依据。

1、建立有效的安全教育管理机制。

实现安全教育过程和效果的实时管理和量化考核,强化和落实学校和教师的安全教育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实验区的安全教育管理水平和能力,努力将实验区打造成“全国安全教育示范区”。

在确保安全教育内容的科学性、系统性和规范性的基础上,借助信息化平台资源建立有地方特色的安全教育校本课程体系。

3、协助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开展有效的安全教育。

通过信息化平台,教师可以方便地运用视频资源组织课堂教学、带领学生开展技能训练、进行家校安全教育互动、及时了解和评价安全教育效果等。

4、协助中小学生(幼儿)自主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通过信息化平台,学生可以随时随地开展安全知识学习、安全技能训练、参与安全专项活动、进行学习效果测试等活动,切实提高中小学生(幼儿)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水平。

5、协助中小学提升应急疏散演练效果。

各地和学校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操作规范》要求,做到中小学校每月一次、幼儿园每季度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并确保演练安全和效果。中国教育学会协助各地重点解决学校师生开展演练过程中的实操性问题,提高应急疏散演练的效果。

6、加强家校互动,提高家长的安全监管意识和能力。

今年3月25日是第24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自1996年起,中国确定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今天我收集了一些安全知识,请老师和家长将这些安全知识教给孩子们,让他们学会如何更好的保护自己!

校园安全涉及到青少年生活和学习方面的安全隐患食物中毒、体育运动损伤、网络交友安全等20多种。有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提高中小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将可以避免。

为全面深入地推动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大力降低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率,切实做好中小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国家教委、劳动部、公安部、交通部、铁道部、国家体委、卫生部1996年初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度。

一定要让孩子熟记家庭住址、父母工作单位的全称及电话号码,告诉孩子在迷路或被拐骗时,应找警察或拨打110,同时模拟特殊情况和孩子一起演练。

这是英国最重要的警语之一,要告诉孩子别跟陌生人说话,并拒绝陌生人的饮料、糖果、礼物和搂抱,不跟陌生人走等,不给犯罪分子诱骗机会。

在孩子3岁的时候,就要教会他正确认识方向。清晨太阳升在东,夜里马勺北斗星。街道门牌要记清,会认东西南北中。

告诉孩子一旦找不到爸妈,就站在原地不动,但不要坐下或蹲着,以免太隐蔽父母找不到。

季节交替是多种疾病高发期,食物容易变质,要注意食品卫生安全。

1.勤洗手。肠道传染病主要是“病从口入”,因此,手的卫生十分重要,要用流动的水洗手。

2.多喝水。秋季气候干燥,空气中尘埃含量高,人体鼻黏膜容易受损,要多喝水,让鼻黏膜保持湿润,能有效抵御病毒的入侵,还有利于体内毒素排泄,净化体内环境。不喝生水。

3.多吃蔬菜水果,适当增加水和维生素的摄入。

4.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勤晒被褥、勤换洗衣服,搞好个人卫生。

5.坚持体育锻炼,适当增加户外活动。

不少中学已经开始住校,离家的时间里,孩子更好学会保护好自己。

1.冒充学校工作人员诈骗。遇到自称是本校老师的陌生人进宿舍时,一定要提高警惕。

2.冒充学生家长进行诈骗。对于认识没有多久就寻求帮助或可以提供帮助的“学生家长”,一定要保持警惕。

3.骗取手机号码进行诈骗。不要轻易将个人信息透露给陌生人。遇到“孩子突发疾病或遭遇车祸”“班主任收取费用”等电话、短信时不要慌张,更不要轻易给对方汇款,应直接和校方、班主任等取得联系,避免上当受骗。

4.电信诈骗。微信群、下载APP、点击链接等相关通知,切勿轻信他人、随意点击不明网络链接。

中国关工委教育顾问蔡景昆总结出10个问题,家长一定要考考孩子,让他们学会保护自己,遇到突发事件时不急不慌、正确应对。

答:家长要提醒孩子千万不能上陌生人的车,感谢后善意拒绝:“我自己走着去,我快到了。”如果发现车还跟着你,走大路人多的地方,或向路人求助。

答:如果只是问路,你可以给阿姨指路,但一定不要引路。你需要把引路的任务交给身边的成人:“你去找那个阿姨(叔叔)吧!”或者直接说“我帮你叫警察”。

答:面对这种突发事件,首先告诉孩子,一定先不要着急跟着走,他说的很可能是假的。如果你不认识这个叔叔,要请老师帮忙确认。如果不能找老师帮忙确认,就呆在教室里别动。

答:应保持冷静,尽快回家,不要在路上玩,更不要跑开或呼救,否则可能引发严重后果。要往大路人多的地方走。发现有警察,可以向警察求助,或向附近商铺的店员求助,打电话联系父母。

答:首先,要记住他们的服装、长相等特征,向老师和学校举报。其次,有危险时要“舍财保命”,千万不要与其发生争执。不要往人少阴暗角落走。

答:坏人来敲门,可能会编各种谎言,一定不要轻信,任何情况都不能开门。这时孩子可以假装家里有人,大声喊爸妈,说有人敲门,把坏人吓跑。如果陌生人说是查水、燃气等,可以告诉他们:“我妈妈已经把门锁了,马上就回来,我现在打不开门。”

答:面对美食,许多孩子都禁不住诱惑。家长要告诉孩子:一定不能吃陌生人给的东西。如果陌生人一定要你吃,可以马上回家或向小区里熟悉的长辈求助。

答:父母要切记,不要让孩子独自在外。如果短暂离开,应该将孩子托付给信任的熟人,嘱咐孩子:一定要呆在这里,不能离开。孩子可以对陌生人说:“妈妈不让我去,她马上回来。”

答:如果有陌生人带你去找妈妈,一定不要去,可向商场的工作人员寻求帮助。进入公共场所前,要和孩子约定,一旦走散了去哪里会合,比如商场的门口,某一标志性的柜台等作为集合地。

答:此时不要哭泣惊慌。千万不要擅自走开,呆在原处,可请附近的工作人员帮忙找父母。;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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