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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08年10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热线·释疑
参保人员不同
缴费标准不一
晚报记者 吴文昊    来源:商丘报业网—京九晚报

  昨日,市民王先生致电本报提出疑问,他在办理城镇医保时,缴纳的保费为何比前段时间宣传的标准高了10元钱?上中学的儿子的缴费标准是否和自己一样?

  就此问题,市医保中心主任徐敬说,根据规定,今年参保的学生一次性缴纳2008年下半年和2009年全年的医疗保险费是30元(其中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15元),低保或重度残疾学生和儿童2008年下半年和2009年全年缴纳15元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从今年7月份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其他城镇居民缴纳2008年下半年及2009年全年医疗保险费是180元(其中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45元),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缴纳2008年下半年及2009年全年的医疗保险费是90元(其中45元为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从2008年7月份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徐敬说,市民在初次办理城镇医保时,要在上述缴费标准的基础上再多缴10元钱,用于办理医疗保险手册、IC卡和照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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