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
相距月余时间,民权县民族学校两名寄宿初中生相继坠楼受伤。该校八(4)班学生刘浩坠楼后,造成脚部粉碎性骨折,至今仍在住院治疗。该校负责人称,学校对两起事故不承担任何责任。
事发:初中生坠楼受伤
前日,记者来到民权县人民医院骨科病房,刘浩躺在病床上接受治疗,他左脚裹着厚厚的石膏,右脚已经动过手术,但还在渗血。
“好好的孩子送到了寄宿制学校,没想到从楼上掉了下来,摔得左腿骨折,右腿摔得更厉害,粉碎性骨折!”见到记者,刘浩的妈妈赵阁婷泣不成声。
据刘浩母子称,刘浩的宿舍在二楼,5月29日凌晨,刘浩起床较早,他到一间闲置的宿舍晒被子,由于宿舍的栏杆缺失了,刘浩在旁边玩耍时,从二楼上掉了下去。
“我就在这所学校的伙房上班,有人叫我说我儿子从楼上摔下来了,我开始还不相信。到地方一看,刘浩的脚都歪了,肯定是骨折了!”赵阁婷说,在其他人的帮助下,把刘浩送到了附近的民权县人民医院。
目前,刘浩已经住院10多天,花费医疗费1万多元。赵阁婷曾到学校寻求说法,但学校负责人称,校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据母子俩说,这不是该校发生的第一起学生坠楼事件,就在不久前,一名七年级的学生也从楼上掉了下来,造成胳膊受伤。
学校:班主任和校长说法不一
前日,刘浩的班主任刘洁表示,事后她从其他老师那里听说,5月28日晚10时许,刘浩顺着宿舍楼的下水管道爬至一楼,然后外出上网,凌晨4时多,刘浩试图爬回宿舍时,没想到宿舍的窗户关上了,刘浩不小心就从楼上坠落在地,摔伤了双脚。
然而,在校长周长民的口中,刘浩坠楼的时间变成了5月28日晚10时多。
周长民表示,刘浩原来在其他学校读书,后来转到该校,属于试读期间,在校表现并不好。刘浩摔伤后,他了解到,5月28日晚10时多,值班人员已经查完宿舍,刘浩和另一名同学从二楼宿舍爬出上网时,从楼上坠落摔伤。当时刘浩没说,等到凌晨4时才发现刘浩坠楼受伤。
“之前我们多次强调校园安全问题,事发两天后,刘浩的母亲找到学校,想让学校承担责任,这种情况我们不负责。”周长民说。
周长民坦承,约在一个月前,该校一名七年级学生也从楼上坠落受伤,学校也没有承担责任。
律师: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针对此事,河南京港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东升认为,由于两名受伤学生的年龄均在10岁—18之间,所以如果能证明学校在管理方面存在疏忽大意、安全保障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学校没有尽到安全教育职责的话,学校才会承担过错责任。
“建议家长和学校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李东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