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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5年8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申请程序
晚报记者 杨雪    来源:商丘网—京九晚报

  昨日,政风行风热线关注计划生育,针对2015年3月30日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的通知》这一政策,嘉宾作出了详细介绍。

  嘉宾表示,自今年起,我省将全面实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申请程序分为三个阶段:

  (一)扶助对象申报阶段,7月1日-31日。7月份为个人申报月,原则上户籍所在的居(村)民委员会受理群众申请,对于户口迁出本省但仍在本省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原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受理群众申请。

  (二)资格审核确认阶段,8月1日-9月15日。8月15日前,居(村)民委员会将核实公示后的扶助对象名册和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街道办事处(乡、镇);8月30日前,街道办事处(乡、镇)将初审公示后的扶助对象名册和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县(市、区)卫生计生主管部门;9月15日前,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将审核确认公示后的扶助对象名册和申请表批复到街道办事处(乡、镇),将本县(市、区)2015年扶助对象名册及扶助对象人数汇总表报送同级财政和省辖市卫生计生部门。

  (三)扶助对象质量抽查及信息录入阶段,9月15日-10月15日。省辖市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按照10%-20%的比例对县级确认的扶助对象进行质量抽查,10月15日前将本市2015年扶助对象人数汇总表上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为审核确认的奖励扶助对象建立个人档案,10月15日前将相关信息录入河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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