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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5年8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农村孕妇住院分娩补钱
晚报记者 杨雪    来源:商丘网—京九晚报

  昨日,政风行风热线值班嘉宾表示,为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每例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由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300元。

  嘉宾介绍,根据原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制定下发的《河南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实施意见(试行)》(豫卫基妇〔2009〕9号)文件规定,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孕产妇,每例由中央财政补助300元后,其余部分按照我市新农合补偿方案给予住院补助。我市户籍的农村孕产妇在各级定点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都必须严格按此标准执行,各县、区不得擅自调整补助标准。另外,农村孕产妇出院时,持住院分娩结账单据、户口簿或身份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等相关报销凭证,在助产机构直接领取补助并按规定填写“四联单”,由产妇本人或家属签字,要求登记留存相对固定的联系方式,以备回访、核查,产妇保留第四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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