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医药卫生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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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08年6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政府帮助您 治疗结核病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按照市人民政府公告及在我市实施的结核病控制项目的要求,肺结核病人及疑似肺结核病人必须归口转诊到结核病防治机构(结核病防治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防治科)进行诊断、治疗与管理,并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对可疑肺结核病人(咳嗽、咳痰超过2星期或痰中带血,同时伴有发热、乏力、气短、胸闷胸痛、食欲减退、妇女月经不调等)可享受以下免费项目:1.初次诊断免费拍胸片1张;2.免费查痰3个(夜间痰、清晨痰、就诊时咳出的痰)。

  二、如果被确诊为肺结核病人,可享受如下免费项目(复治涂阴除外):1.提供国家统一采购的免费抗结核病组合药物;2.治疗过程中免费查痰3次(6个痰);3.血、尿常规、肝功能检查费减免100元;4.6-8个月的治疗疗程结束后免费复查胸片1张;5.符合住院减免条件的病人,可享受一次最多30天,每天减免9元的住院费。 三、为每例涂阳肺结核病人的3个家庭接触者免费检查胸片一张或结核菌素试验一次。

  四、肺结核病已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目,对以上免费项目以外的费用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目中报销。按照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关于结核病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门诊补偿比例为新农合合理医疗费用的50%,每例病人每年最高限补1000元;住院病人新农合资金补偿按照乡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补偿标准执行。

  (王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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