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从司法实际出发,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是人民法院面临的重大问题。笔者认为,以下路径比较有效:
一、坚持能动司法,加强诉讼指导。
能动司法是新形势下人民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必然选择,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要加强立案指导,耐心回答当事人提出的问题,主动向当事人说明和解释诉讼的程序事项及其相关权利义务,告知诉讼风险。要加强诉讼指导,主动予以询问、提醒、释明,以确保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表达其真实意愿。要加强判后指导,在案件审理结束后当事人存在疑问时,要耐心讲解,做好息诉工作。
二、强化裁判说理,推进司法公开。
公正审判是现代司法的标志,司法公正理应成为“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公正”。裁判说理是法官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的推理过程,在裁判文书中公开并强化裁判说理,是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司法认同度的必然选择。裁判说理公开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司法公开的价值功能。因此,应在裁判文书上强化裁判说理,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
三、拓宽沟通渠道,畅通民意诉求。
要从制度源头拓宽民意沟通表达途径,为人民群众的诉求提供畅通、便利渠道。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司法决策,要实行公示、听证制度,完善法院新闻发布和信息披露制度,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从实绩评价、监督约束等方面,建立健全法院联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机制,认真听取群众的诉求,及时收集掌握人民群众的思想动态、心理情绪、愿望心声以及带倾向性的社会动态。对群众反映的各种利益诉求和问题,要做到有人应、有人管、有结果、有反馈。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要坚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逐案分析进行排查,有针对性地制订清理化解方案,并按排查汇总、会诊研判、责任倒查三项机制及时推进积案清理。
四、强化法制宣传,提升法律意识。
坚持以各项审判为纽带,多措并举全面推进普法工作。要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发挥司法宣传教育功能,引导单位和个人自觉守法。要突出重点对象做好普法教育,加强对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不同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把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作为重中之重。要坚持及时回访、考察、帮教失足青少年犯,与关工委、共青团、妇联、教育局等职能部门建立联系,共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拓宽法律宣传途径,围绕国家和地方重大项目建设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并发挥人民法庭地处农村一线的优势,强化法制宣传,促进农村法律知识的普及。
(作者单位:睢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