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旅游·广告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本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在线投稿 
下一篇 4 2013年10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旅游法》实施后遇到首个黄金周
旅游市场仍火爆 散客出游成主流
见习记者 潘 露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旅游法》实施的第一个黄金周刚刚过去,法规明令禁止了“自费”、“回扣”、“购物点”等情况,但旅游价格却整体上涨,针对这些情况,近日,记者走访了我市各大旅行社及消费者,看看我市旅游市场反应如何,听他们讲述旅途中的新感受。

  旅行社:旅游市场依然火爆

  “今年黄金周我们旅行社发了4个团,光去北京的团队就有两个,没有购物点,游客反映好,这生意做着也舒心。”我市好人好报旅行社工作人员张艳丽高兴地说,北京是每年“十一”的热门旅游地,与去年800元左右的价格相比,今年北京火车双卧纯玩五日游的报价是每人1060元,但游客数量与往年相比并未出现明显变化。

  “因为《旅游法》的出台,假期很多报价在9月中旬才出现,刚开始还担心游客反映不好,谁知道很快就报满了。” 华商国旅的总经理宋长江告诉记者,黄金周出境游最火爆的当属港澳和韩国。“以前长线游自费、购物项目很多,现在全部剔除了,旅行社只能拼质量了,这对旅游行业来说绝对是利好。”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旅游法》的实施,很可能意味着旅行社重新“洗牌”,一些过去靠“零负团费”为生的低价团将会逐渐淡出市场。

  游客:价格上涨不影响出游热情

  提起“十一”这次旅行,家住睢阳区的王思佳赞不绝口,“假期带着一家三口去厦门转了转,报了旅行社的团队,全程不用考虑吃住问题,很开心。”王思佳告诉记者,自己去之前合计了一下自驾游的费用,虽然高速公路不收费,可是住的宾馆太贵,算下来比跟团去还贵很多。

  10月8日刚从西藏回来的永城市民杨洋谈起假期出游余味未尽,“假期报了一个游西部的团队,9月30日出发,历时9天,虽然价格涨了,但一分价钱一分货,质量提高了,更划算。”杨洋惬意地告诉记者。

  对此,从事导游行业5年的周丽说,“以前做旅游都是旅行社拼价钱,和购物点合作,从游客的购物中赚取提成,这样一来把整个市场都做坏了,游客也怨声载道,现在的法律杜绝了这种行为,导游虽然没有提成拿了,但是底薪和补助也相对增加了,很多游客对导游的态度也明显转变了。”

  景区:散客出游渐成主流

  10月5日,记者驾车前往我市芒砀山景区,刚到景区外面的停车场就看到很多外地车牌的车队,芒砀山上更是游人如织,精彩的汉傩舞表演博得了游客们的一片叫好声。“今年“十一”黄金周刚一开始就达到了高潮,新推出的舞蹈演出很受游客们的欢迎,表演者忙得来不及换衣服。”芒砀山景区的工作人员谭浩高兴地说,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游客总体比去年同比增长了15.3%,且一半以上都是外省游客,自驾游、自助游也成了今年黄金周的主流。

  “不想去外地人挤人,带着家人在古城转转就挺好,以前从来没有去过侯方域故居,这次来正好给孩子讲讲桃花扇的故事。”柘城市民方敏告诉记者,经常到商丘出差,但是从来没有好好玩过,这次放假就带着家人和孩子参观了古城城门、壮悔堂、应天书院,让孩子了解商丘的历史文化。

  记者了解到,今年我市古城景区的游客比平时多两三倍,其中外地游客居多,还有很多办了学生旅游年卡的在商大中专院校的学生。大部分游客比较喜欢参观一些具有历史文化底蕴的景点,如壮悔堂、张巡祠等景区,南湖景区由于有游船、木马、海盗船等娱乐设施,也吸引了很多人。

  市旅游局:全市无重大旅游投诉事件和旅游安全事故

  《旅游法》实施的第一个黄金周,我市旅游部门更是严格监管,“十一”之前就开展了全市旅游行业安全检查,查处违规旅行社经营行为并给予处罚,并对导游的整体素质进行培训、抽查。在10月1日《旅游法》实施的第一天,我市又开展旅游产品博览会活动,惠及广大市民。

  据了解,为配合《旅游法》的实施,市旅游监察支队分别于黄金周前及期间,对全市旅游市场秩序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针对零负团费、欺客宰客、挂靠承包、超范围宣传、无证经营等进行了集中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净化了旅游市场环境,规范了旅游市场秩序。整个黄金周期间,全市无重大旅游投诉事件和旅游安全事故。

  据统计,“十一”黄金周期间,我市共接待游客200.13万人次,同比增长13.5%;实现旅游收入9359.86 万元,同比增长 14.6 %。而持续火爆的旅游市场也带动了我市旅游餐饮住宿业的火爆。据不完全统计,黄金周期间,市内各酒店出租率屡创新高,平均入住率在85%以上。

商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商丘网—京九晚报、商丘网”的所有文字和图片稿件,版权均属于商丘日报社和商丘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商丘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商丘网—京九晚报、商丘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一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商丘网联系。

※ 联系电话:0370—2628098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地址:中国河南省商丘市归德南路6号 网站联系电话:0370-2628098
合作伙伴:方正爱读爱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