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文明办印发通报,公布2021年度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结果。我市取得87.42分的良好成绩,在114个地级市中位列第43名,在全省10个全国文明城市地级市中排名明显提升。
2021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常态长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体部署,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全域创建、全面创建、全民创建,积极营造“文明城市从我做起,城市文明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起点推进“规范化、制度化、智慧化、现代化”城市治理,高标准塑造“净化、绿化、美化、文化”城市风貌,高质量打造“宜学、宜业、宜游、宜居”城市品质,常态长效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不断巩固、成效日益凸显。
2022年,我市持续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动员全市上下积极参与、人人行动,向着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文明城市迈进,努力争创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在打造具有广泛影响力、重要竞争力的全国一流省辖市中彰显文明力量。
上图:3月31日,市民漫步在春暖花开的日月河景区。 本报融媒体记者 崔坤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