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爱民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九三学社河南省委法治委员会委员,九三学社商丘市委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市政协三届、四届、五届政协常委。
1988年,曹爱民从河南省司法学校毕业后,被分配到基层法庭工作。四年的时间,他扎根基层,深入群众,通过审理案件,定纷止争,把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审判实践相结合,积累了扎实的基层经验,为更好地从事法院工作奠定了深厚的群众基层。
因工作实绩突出,1992年,曹爱民调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为更好地适应工作需要,他坚持自觉学习,不断提升业务素养。2007年,他被评选为“商丘市十佳政法干警”和“商丘市十佳法官”。
2010年,曹爱民到永城市人民法院挂职锻炼。他更加珍惜深入基层、体验基层的机会,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切实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把自己多年学习积累的知识再次与基层审判实践密切结合,勇于探索,积极创新,创造性地开展了“农民工工资专项审判”、“送法进校园”、“送法进军营”、“审判进农家”等活动,赢得了基层群众和上级领导的一致好评。2014年,他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十大当事人满意的法官”称号。
挂职锻炼结束,曹爱民被任命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他工作热情不减,要求标准更高,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不断创新活动载体,改进管理方式方法,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带领审管办的全体同志,凝心聚力,共同拼搏,为两级法院的审判管理工作作出了应有贡献。
在本职工作取得显著业绩的同时,曹爱民时刻牢记作为一名政协委员的光荣使命。作为市二届政协委员,三届、四届、五届市政协常委,他认真履行参政议政职责,针对有关问题积极开展调研、撰写提案,通过身体力行,贡献智慧和力量。2020年,他撰写了《关于打造“诚信政府”建设的建议》提案,并在市政协常委会上作发言;2021年,他撰写了《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提案,不仅在市政协常委会上作发言,还被省政协采用。2021年,他提交的《在“治未病”上下功夫 防止“好同志”变为“阶下囚”》提案,被评为优秀提案。因参政议政成绩突出,曹爱民多次被九三学社河南省委评为参政议政和社情民意信息先进个人。
曹爱民是一名优秀的法官,用对法律事业的无限热爱和忠诚,守护公平正义。同时,作为一名合格的政协委员,他尽责履职、心系民生,履行了参政议政的光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