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安全教育日反恐怖宣传教育工作,我们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以下简称《反恐法》)有关知识,增强反恐防恐意识,提高全社会反恐防恐意识和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以下简称《反恐法》)是什么时间颁布、施行?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什么是恐怖主义?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
恐怖活动的具体行为是什么?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活动的;(2)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或者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服饰、标志的;(3)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4)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5)其他恐怖活动。
《反恐法》规定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的反恐义务是什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的义务,发现恐怖活动嫌疑或者恐怖活动嫌疑人员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什么是恐怖活动组织和恐怖活动人员?恐怖活动组织是指三人以上为实施恐怖活动而组成的犯罪组织。恐怖活动人员是指实施恐怖活动的人和恐怖活动组织的成员。
什么是恐怖事件?恐怖事件是指正在发生或已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危害的恐怖活动。
如何识别恐怖嫌疑人?实施恐怖袭击的嫌疑人会有一些不同寻常的举止行为可以引起我们的警惕, 例如:神情恐慌、言行异常者;着装、携带物品与其身份明显不符,或与季节不协调者;冒称熟人、假献殷勤者;在检查过程中,催促检查或态度蛮横、不愿接受检查者;频繁进出大型活动场所;反复在警戒区附近出现;疑似公安部门通报的嫌疑人员。
(商丘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