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抽查范围,杜绝重点单位失控漏管现象,商丘市消防救援部门拟于近期联合各级公安机关调整全市一、二、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请各单位认真对照《商丘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分级界定标准》(关注“商丘消防”微信公众号下载),凡符合标准要求的单位,请于4月26日前,向当地消防救援部门或当地公安派出所提交《商丘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进行申报备案。消防救援部门将联合公安机关依照界定标准,对申报的一、二、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分级界定,明确职责范围,依法监督管理。
商丘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