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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口现场办案解民忧

记者 王 冰 通讯员 孟晨晨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睢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在高速路口向当事人张某释法说理。张慧蒙 摄

  5月11日12时许,睢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焦玉东再次拨通湖北武汉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部门负责人张某的电话进行回访。

  “焦检察官,你们睢县检察院的服务态度、工作精神真是太好了,对你们的不起诉决定我非常满意,一定息诉罢访,安心工作!”张某一连说了一大串,焦玉东根本没法插话。

  事情要追溯到4月27日。当天8时许,正在单位上班的焦玉东突然接到张某的电话:“我被拦在了高速路口防疫卡点,怎么办?”

  原来,张某从印度一公司大量采购4-甲基哌嗪枸橼酸盐(又名枸橼酸西地那非),供其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大量销售。前不久,侦查机关以张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为由将该案移送睢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院受理此案的同时,张某以侦查人员违法办案、其行为不构成犯罪为由,先后向检察院、纪委、公安、法院及上级有关部门投递信访材料,要求对其公正处理。今年3月,因相关法律规定发生变化,张某的行为不再认为是犯罪,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睢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张某绝对不起诉。

  今年4月,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不起诉决定不能立即送达,办案人员只能电话告知张某结果。但是,心急如焚的张某想尽快脱离诉累,接到通知后,当即表示要到睢县领取不起诉决定书。不料,从武汉到睢县东高速路口后,张某被拦在了卡点之外。无奈之下,张某拨通了焦玉东的电话。

  接到张某的电话后,焦玉东急当事人之所急,立即向主管副检察长李文彬汇报,并主动与防疫部门沟通。正当张某准备返回时,接到了焦玉东的电话:“你在那里等着,我们马上过去,就在高速路口办案!”

  20多分钟后,焦玉东带领主办检察官,会同县纪委派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马波涛及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到达睢县东高速路口。

  汽车引擎盖当成办公桌,检察官穿着制服、戴着口罩在车边站立着。在高速路口,一个临时的“检察院”办案场所就地成立。经过会见当事人、释法说理,张某当场签署了《息诉罢访保证书》及《信访问题反馈意见书》。

  案件办结后,张某非常激动:“接到你们要到高速公路口办案的电话,我非常感动,实在是太感谢了。要不是你们冒着风险到高速口,我这几百里地就白跑了!”

  睢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卓玲告诉记者:“刑事案件涉及人身重大权益,因为疫情多地按下暂停键,但刑事检察工作永远在路上。疫情防控期间,我院每一位检察干警将案件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具体化,让当事人尽早尽快脱离诉累。本案的办理是我院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服务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大局的重要举措。通过高速路口的‘检察院’,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走得更实、走得更深,以实实在在的检察履职,彰显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检察使命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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