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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阳区检察院发出首份《督促监护令》

记者 王 冰 通讯员 朱思璇 王丹青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5月20日,睢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南桦在区关工委、区妇联、区科协、区残联代表和社区干部的见证下,将《督促监护令》郑重交到一起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手中。这是国家《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后,睢阳区发出的首份《督促监护令》。

  未成年人小焦是一起寻衅滋事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办案检察官在审查案件时发现小焦虽然是未成年人,但其早早进入社会,抽烟喝酒等恶习更是一个没有落下,还曾因寻恤滋事被行政处理。为了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唤醒失职家长,督促其依法认真履行监护职责,让父母的监护不再缺位,同时也是为了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睢阳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向小焦的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

  《督促监护令》要求,监护人要履行监护职责,和孩子一起观看检察官布置的法治教育视频,并将学法、守法当做一项长期任务,定期向办案检察官汇报学法观后感。要加强对小焦的关心和交流,着重培养其是非观念和良好生活习惯,及时纠正心理和行为偏差,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培养良好品格;要积极配合学校工作,加强与老师的沟通交流,形成教育合力。

  《督促监护令》宣告送达仪式结束后,与会人员围绕《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实<督促监护令>》进行座谈。大家围绕新时代如何做好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护畅所欲言,积极为新时代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建言献策,为全方位、多维度、多层次对未成年人保护提供了崭新的思路和宝贵经验。

  发出《督促监护令》是睢阳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落实新修改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家庭教育促进法》的一项有益实践。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与学校、社区(村)、派出所等有关单位协作,在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体系中贡献检察力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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