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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严查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行为

本报融媒体记者 杨宁 整理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事件回放:为切实提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我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了《关于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显示,在全市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均须佩戴安全头盔,如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严格查处或依法处罚;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及学校师生等,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带头佩戴安全头盔,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严格查处的同时,将抄告主管单位和市文明办。

  《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网友评论:首先,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非常有必要。其次,还是要着重培养骑乘人员的安全意识,从这方面来看,主动安全意识要优于被动安全意识。即骑电动车的人主动遵守交通规则,个人主动注意交通安全问题(如:不闯红灯,不占用机动车道等),从安全方面来看,要比没有主动安全意识强得多。

  ——月亮船

  点评:为了自身安全,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一定要佩戴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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