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综合新闻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5月我市CPI同比上涨1.9%

记者 张凌伟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6月14日,记者从市统计局地调队获悉,5月份,我市CPI(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9%,与上月相比涨幅缩小0.5%。其中,城市上涨2.3%,农村上涨1.8%;食品价格上涨2.8%,非食品价格上涨1.7%,服务价格上涨1.0%,消费品价格上涨2.3%。

  5月份,我市CPI环比下降0.8%,与上月相比涨幅缩小0.4%。其中,城市下降0.2%,农村下降1.0%;食品价格下降4.5%,非食品价格上涨0.1%,服务价格上涨0.1%,消费品价格下降1.2%。

  从同比看,构成CPI的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均有不同程度上涨。从环比看,构成CPI的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呈现“四升二降二平”态势。

  据市统计局地调队负责人分析,5月份影响居民消费价格变动的主要有以下因素:鲜菜、鲜果价格季节性回落。5月份,鲜菜、鲜果价格环比分别下降30.6%和6.1%,合计影响总指数环比下降0.97个百分点。其主要原因是受气温持续回升影响,本地蔬菜、水果大量上市,市场供应有所增加;加之国内疫情影响减弱,市场购买力恢复正常,同时物流运输顺畅,外地蔬菜和水果供应增加,使其价格回落。

商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商丘网—京九晚报、商丘网”的所有文字和图片稿件,版权均属于商丘日报社和商丘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商丘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商丘网—京九晚报、商丘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一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商丘网联系。

※ 联系电话:0370—2628098

版权所有 ©2022 商丘网 sqrb.com.com 豫ICP备05019403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