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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义务不履行 强制执行显威力

记者 王 冰 梁晓晨 通讯员 刘 军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太感谢你们了,不仅为我们拿到了案款,还大老远送到家里来……”近日,睢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耿伟亚一行3人驱车25公里,来到娄店乡为申请人李某某送款上门。收到沉甸甸的5万余元执行款,李某某及其家属十分感激。

  李某某与韩某某等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经睢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令韩某某等人补偿李某某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损失共计59356.72元。然而,判决生效后,韩某某始终未主动履行赔偿义务,李某某只能拿着判决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耿伟亚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韩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同时,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韩某某的财产情况进行查询,并将韩某某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当天,经耿伟亚多次深入做工作,韩某某将全部案款一次性付清。至此,案件得以执结。

  通知申请人李某某到法院领取执行款时,耿伟亚了解到遭受丧子之痛的李某某正卧病在床,无法到院办理领款手续。为尽快将钱送到当事人手上,本着为民办实事的宗旨,耿伟亚决定主动登门,当面将这笔5万余元的赔偿金交付李某某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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