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至17日,在酒驾醉驾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中,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4512起,其中醉酒驾驶12起、酒后驾驶74起,涉牌涉证61起,对酒后驾驶形成了高压严管态势,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为确保全市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按照夏季酒驾醉驾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夏季公路易肇事易肇祸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市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部署及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要求,连日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扎实开展酒驾醉驾等突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百日行动。
行动中,各大队针对辖区道路交通状况进行深入分析,抓住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新规律、新特点,明确整治工作的重点,集中警力对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时段性、区域性整治。同时,延伸酒驾查处范围,在保持对市区主要路口、重点路段严查酒驾醉驾、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驾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及驾驶重中型货车超速、超载、闯红灯、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的基础上,做到延伸整治时段、延伸整治路段、向农村公路延伸“三个延伸”。
同时,在农村公路严查载客汽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酒驾醉驾、无证驾驶及摩托车驾驶人不戴安全头盔行为;在高速公路严查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载客汽车超员和大客车、大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疲劳驾驶行为以及违法倒车行为;在普通国、省道严查大客车和大货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以及货车超载、违法载人、载客汽车超员违法行为和逆向行驶行为,坚持从严查处、从重处罚,有效遏制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此外,执勤民警还积极向广大驾乘人员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讲解酒后驾驶严重后果和危害性,使驾驶员尊重生命,让酒后驾驶成为驾驶员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
交警温馨提示:酒后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醉酒驾驶更是涉嫌犯罪,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广大驾驶人要时刻牢记红线、守住底线,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亲朋好友间也要互相提醒,坚决劝阻制止酒驾醉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