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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我市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建商品房

全面推行“交房即交证”工作

记者 徐 凌 通讯员 王小舒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今年9月1日起,商丘市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建商品房全面推行“交房即交证”工作。这是记者昨日从商丘市“交房即交证”工作推进会上获得的消息。会议宣读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商丘市税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企业代表现场签订《“交房即交证”承诺书》,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负责人主持会议。

  房屋作为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不动产,在家庭资产份额中占比较高,“住权”与“产权”同步是备受社会关注的热点。2022年7月,经省政府同意,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商丘市税务局迅速行动、主动作为,积极推行“交房即交证”工作。8月26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商丘市税务局经市政府同意,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旨在通过行政手段,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引导开发企业诚信经营、依法建设,积极履行主体责任,让群众买房放心、住房安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稳定。

  据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2020年8月以来,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在信息共享、税费缴纳等工作流程再优化、再提升的基础上,依托自身不动产登记、交易职能一体化优势,打通了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发证”工作通道。两年来,我市已有数千名购房者在领到新房钥匙的同时,拿到了崭新的不动产权证书,率先享受了“交房即发证”的政策红利。今后,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将以省、市两级政府“交房即交证”工作精神为指导,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优化商丘营商环境,朝着“流程较优、机制较活、效率较高、服务较好”的工作目标,在我市城镇规划范围内对新建商品房项目全面推行“交房即交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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